我省(广东)首个市一级的综合性党内扶助金帮扶制度近日在汕头市出台实施。记者从汕头市了解到,为巩固和发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建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的意见》近日出台并开始实施,通过采取多渠道筹集,由当地市管党费划拨200万元,市财政初步安排1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七一”期间,汕头市党内关爱扶助金已开始进入运作。
市委常委会专门进行研究
近年来,汕头市各级党组织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定期、不定期走访慰问等方式,扶助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其中市、区县和市直有关单位管理的党费在“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都下拨慰问专项补助经费。
为解决目前仍然存在的资金不足、慰问金标准偏低、扶助方式单一等问题,汕头市委组织部根据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围绕建立党内扶助金制度,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在总结基层单位经验的基础上,解放思想,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出了设立市级党内关爱扶助金的方案。6月初,汕头市委常委会议专门进行研究,通过了实施意见;作为配套,扶助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也将出台。
采取多种扶助方式关爱党员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汕头市通过建立党内关爱扶助金制度,在继续投入留存党费的同时,能够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确保慰问、帮扶活动的经常性和连续性,有利于推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健全和落实,更好地营造党组织关爱党员、党员团结互助的党内和谐氛围。
汕头市党内关爱扶助金采取党费划拨、财政支持、党员捐款、社会资助等办法进行筹集。扶助金的帮扶对象,主要是党组织关系在汕头,由于生病、受灾、失业、年老、残疾等原因,导致生产生活存在严重困难,迫切需要救助和关怀的贫困党员,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党员。帮扶对象范围覆盖农村、城市基层和企业等各个领域。区分不同对象,采取发放固定补贴、定期走访慰问、给予临时救助等扶助方式。
为了构建党内关爱扶助体系,提高慰问帮扶的覆盖率,该市还要求各区县委参照市一级的做法,设立本级党内关爱扶助金,坚持对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进行慰问帮扶。(方一庆 周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