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效能办〔2008〕13号
各镇、乡党委、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7月1日市委书记李仲彬“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讲话要求,请各乡镇加强“当场天”值班和便民服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每逢“当场天”,乡镇机关及辖区内各单位必须安排业务骨干为民服务,对被撤乡镇的集镇也要派人值班。
2、“当场天”如遇周末,乡镇及各单位安排的值班人员可实行补休,不得借机发放任何补助。
3、乡镇所辖各单位应在每月28日前将次月当场天值班安排表报送乡镇政府,乡镇政府要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督查督办,狠抓落实。
县效能办将适时抽查落实情况。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