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8月31日,抗震救灾工作社会监督员3个月聘期结束,程绍鹏等28名工作表现突出的社会监督员受到表彰。8月28日,记者从省抗震救灾社会监督员工作总结及表彰大会上获悉,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将继续聘任和择期增聘一批有专业知识能力、从事过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和民主党派骨干,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监督。
5月底,按照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省纪委、省监察厅面向社会公开征聘抗震救灾工作社会监督员。省纪委、省监察厅按照“优先从受灾严重和安置受灾群众任务较重地区的志愿者中聘请”的原则,从2600名报名者中选出308名代表,其中81名由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聘请,其余的由成都、绵阳、德阳、广元、雅安和阿坝6个市州抗震救灾指挥部聘任,并向他们颁发了《抗震救灾工作社会监督员》证。省纪委、省监察厅还制定 《社会监督员工作方案》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则》,明确其工作职责、方式、时间和要求,确定社会监督员以义务志愿者身份独立开展工作。
工作中,全体社会监督员自备交通工具,自己解决食宿,深入一线,调查了解抗震救灾款物接收、管理、分发和使用的相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同时收集群众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专门成立社会监督员工作组,专人负责收集社会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和建议,对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转办督办,认真核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监督员反馈。截至8月26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共收到社会监督员撰写的工作思考1篇、反映情况材料73份。(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