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不办案就是失职,只办案不预防,也是失职,查案不促进发展,同样是失职。”新世纪的广东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职能的认识与境界让人佩服。
今年4月7日,“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张荣坤一审被判处19年有期徒刑,没收13亿余元资产。至此,去年反腐风暴中最为抢眼的上海社保系列案件进入收官阶段。也就在这一年,中纪委频繁表态要加强“源头治腐”。反腐不仅仅是办案,已成为共识。
贪污腐败,总是作为社会发展的“副产品”而存在。近几年来,南粤大地上查处了一起起腐败案件,在快意叫好之后,人们都不由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为什么手术刀如此锋利,还是不能尽除腐败的毒瘤?源头反腐,制度反腐,再一次成为焦点。其实,这些年,广东的纪检监察机关,已进行了许多艰辛的探索。
16字方针奉为圭臬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的力度。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由此,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试验区,在逐步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利益格局的变化,使滋生腐败现象的社会因素逐渐增多,一些经济领域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较为突出。腐败的花样不断地翻新,这不仅给纪检监察机关带来了挑战,也为其探索遏制腐败现象提供了机遇。
比如,建筑领域一向是腐败案件的高发区和多发区,一些不法分子为了争取一个工程项目,常常不惜重金用于行贿,有些腐败分子在退休之前抱着“不捞白不捞”的心态不惜以身试法,进行权钱交易。“工程上马,干部下马”,“修一条公路,倒一批干部”成为屡屡发生的问题。
2000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了涉及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624宗。
但伴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领域的腐败问题出现了一些新特点,一些包工头公关对象指向企业主、招标监督机构和评标专家,以便进行“暗箱操作”,于是工程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包工头“挂靠”的现象渐渐冒头。 为了遏制建筑领域新的腐败现象的蔓延,广东省在实践中进一步加强对招标文件和中标结果监督,建立评委专家评标的约束机制,减少评标定标中人为因素,积极推进代建制。
2006年1月,广东省在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形式的改革经验基础上,出台了《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实行交钥匙工程,从体制上改变了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
不断用改革的办法来完善制度
在要素市场领域,只有不断地用改革的办法来完善制度,固本清源,从源头上遏制腐败,风清气正的环境才能日渐凸显。
1998年广州最早探索建立产权交易机构后,全省逐步推行和完善符合市场规律的产权交易体系,从而保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1997年,深圳试点推行政府采购制,随后,省政府先后制订了《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实施暂行规程》等制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和规模跃居全国前列。
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成为广东省规范权力运行的改革重点。2000年,全省完成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到2007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过三轮清理,省本级政府共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372项,各地级以上市经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也大幅减少。与此同时,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建立行政服务中心100个,行政效能投诉中心118个,普遍实行“一条龙”报批项目、“一站式”办理证照等优质服务。
2007年4月20日,全国第一个省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开始启用。这个被人们称为电子监察卫士的“电子眼”,不仅大大提高了行政效能、而且有效规范权力运作,使违法违纪的现象逐渐减少。
坚持以改革精神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这是广东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旋律,也是未来工作的着力点。
反腐倡廉为民生“小事”亮剑
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对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毫不手软。如在深入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工程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为71.75万名劳动者追回工资及有关待遇7.37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35.5万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全面启动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网络,不断完善工资支付监控体系。2006年清还拖欠工程款203亿元,清欠比例99.7%;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同比减少8.69%,欠薪逃匿案件同比减少18.52%。
纪检监察机关还会同国土部门推行征地补偿款直接拨付制度、征用土地听证公示制度、征地补偿最低保护价制度、补偿款预存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清欠征地补偿款,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维护农民权益。经清理,全省1999年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出台以前拖欠的补偿款仍有9.53亿元。至2006年底,已兑付6.54亿元,占应清欠额的69%。
专家点评 确立现代管治理念减少权力寻租机会
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卢汉桥称,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摆在重要位置,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百姓,赢得了民心。
卢汉桥认为,在这个方面,广东工作开展得比较早,工作成效在全国有口皆碑。特别是在战略思考上,广东通过解决行业作风问题,来维护群众利益,群众的认同感非常高,在这方面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广东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成绩显着,最主要的原因是确立了现代的管治理念。政府统一为群众提供公共资源,并使之公开化,自然就能遏制一小部分人的权力寻租机会。再者,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建立制度堵塞漏洞,自然而然就减少了腐败滋生的土壤,减少了一些人违纪违法的机会,这其实就是源头反腐。如行政审批方面,缩减了审批项目,实行办事公开、程序公开,再进行公示,违纪违法的成本就很高。
在行风建设上,广东也有很多亮点,感觉比较深的是电子监察这一块,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技术创新来进行制度创新,由制度创新来规范行风建设,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深圳在行政监察方面有一系列走在全国前列的”可圈可点之处”,例如政令检查、效能监察、申诉案件处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行政问责、政府绩效评估等多方面工作,都是深圳率先开展并积极践行的。这些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的运行,有利于公务员廉政勤政。
穿越30年
党性教育
改革开放初期,针对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问题,十二大决定用三年时间,在党内进行一次普遍的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十二大到十三大期间,虽然提出了规章制度对端正党风的重要性,但还是把个人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这一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心,主要是抓党性教育。
专项治理
综观十四大到十五大前后,针对一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滋生蔓延之势,党中央集中力量进行了专项治理,对群众强烈不满的一股又一股的歪风进行了整治。在集中力量遏制正在蔓延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这个阶段,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认识,还停留在查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阶段,对治本的认识,还未深入到教育、制度与监督并重。
标本兼治
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后,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等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方针,随后党中央又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的领域。
2008年5月,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制定了五年内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并从教育、法规制度、监督制约等三方面作出了较为详细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记者 戎明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