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德壮)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该办将适时研究起草有关省政府规章草案,以推动全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顺利发展。省法制办要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要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不得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将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挂起钩来。
截至目前,我省共有22个市县获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其中经国务院批准的有成都、乐山等3个市,经省政府批准的有19个市县。从去年9月起,新批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市县机构,名称统一为“城市行政执法局”。省法制办主任张渝田说,“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必须保证两个前提:一是必须为独立行政执法机关,二是必须全额财政拨款。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不能批准,做到宁缺毋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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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 全省乡镇政府都设法制员
(记者 熊德壮)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全省乡级政府2009年将落实法制员制度,并明确一名副乡(镇)长分管法制工作,以积极推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我省还将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尝试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记分制等多种形式的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另悉,按照省政府要求,省级各有关部门将确保在2009年3月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在此基础上在全省推广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