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记者李秋怡)2009年1月1日是实施燃油税费改革的第一天。省交通部门确认,他们已收到《四川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我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要在省内选择有条件的市(县),制订方案,经批准后开展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试点。这是我省首次对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交通部门透露,我省将根据《通知》精神,清理和规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级人民政府和交通部门将认真清理、核实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债务和人员,在摸清情况基础上做好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准备工作。
《通知》强调,在收费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