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合江县从今年3月起实行公职人员工作作风预警制度,强化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建设。
该制度规定,公职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能中,存有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情节轻微不足以实施党政纪处分的,由县效能办向其下发《合江县公职人员工作作风预警通知书》,给予工作作风预警,并建立工作作风预警台帐。
工作作风预警通知书一式3份,一份送达预警对象,一份送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一份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根据性质和程度,工作作风预警分为三级,实行梯次预警。年内首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实施白色预警;年内二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实施黄色预警;年内三次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实施红色预警。本年度被白色、黄色预警而未达到红色预警的,被预警次数顺延,实行累计。被给予白色预警的个人,对其提出作风告诫;被给予黄色预警的个人,全县通报;被给予红色预警的个人,评定为全县工作作风“最差公职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全县通报,扣发个人目标奖500-1000元,扣分管领导目标奖200-500元,扣所在单位目标考核分值0.5-2分。
实施工作作风预警制度以来,全县已给予7人白色预警,分别对其作出了工作作风告诫;6人黄色预警,全县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