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一个月前下发通知,明确在2012年底前,在全国非民族自治地区全面推行财政“省直管县”改革,此举被专家们看作是为今后的“省管县”创造条件。日前,山东已经开始对20个县进行“省直管县”的试点工作,在全国“省直管县”试点上是“大手笔”。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启动省直管县试点和扩权强镇试点工作。据《半岛都市报》报道,山东省选择了面积最大的县级市平度等20个县(市)进行省管县(市)改革试点,条件成熟后在全省逐步推开。
年初,山东省委、省政府发文称,对省委省政府已经明确下放给县一级的各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收或变相上收。对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准下放的权力,应尽可能下放。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汪玉凯教授告诉南方都市报,山东由于经济相对发达,行政区域面积相对较小,正是按照“有条件的省份”改革步骤实行了此次省直管县的“大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