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0月10日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张波 通讯员 程永杰)因涉嫌受贿28万元,10月8日,商丘市原市委副秘书长刘朝敏被滑县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刘朝敏曾任商丘市委副秘书长。因涉嫌受贿,经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07年8月14日被安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8月28日被滑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检察机关查明,2002年至2005年,被告人刘朝敏在担任商丘市委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负责商丘市委市政府搬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承建商丘市委办公大楼的建筑商——商丘市建设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志军所送现金28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刘朝敏已退出全部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