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0日,由平昌县纪委移送司法机关的原四川平昌国家粮食储备库支部书记、主任王晓争,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被平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库原副主任兼财务科长梁琳因犯挪用公款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平纪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