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榆中县扶贫办原主任安得卫及魏志千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安得卫在职期间,累计涉嫌贪污受贿53万余元。在当日的庭审中,安对其犯罪事实基本供认不讳。法庭将合议后择日作出宣判。
2003年,榆中县扶贫办决定从当年7个乡村“整村推进”扶贫项目资金430万元中按2%左右抽取资金,均未办理任何手续,未建任何账目。2003年安、魏两人贪污4.4万元。2001 年,安得卫利用职务之便占有“整村推进”项目返还款8000元。2007年1月,安得卫从再就业扶贫培训费中倒出10万元现金分两次取走。2001年至2006年,魏志千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10100元。
安得卫在任职期间,从2002年3月到2007年1月,分别收取榆中县科技局张某等9人送来的“感谢费”共计40.7万元。 (记者 李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