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王鑫陈兴源记者王了)昨(7)日从成都市中院获悉,近日,四川省交通厅原外事外经处副处长赖北涉嫌贪污一案审结,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赖北有期徒刑十一年。
案发前,赖北系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他在1996年2月1日出任省交通厅外事外经处副处长。1996年至2000年期间,赖北负责办理省厅及下属单位人员的出国考察事宜。其间,他与办理相关业务的两家公司的任某、朱某认识后,将单位相关出国考察业务交予该两家公司承接,并计划从中获取“差价”。之后,一家公司交给赖北434783元,另一公司则交给赖北3万元,赖北将上述款项全部据为己有。2000年8月,赖北称要补其他出国考察团的团款,再次贪污9.2万元。
法院认为,赖北利用职务便利,在支付出国考察团费用过程中虚列支出,从而侵吞单位公款556783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但鉴于赖北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且退出部分赃款,并具有悔罪表现,故依法酌情从宽对其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