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雅安市有关方面获悉,荥经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廉兰康因犯受贿罪,于10月29日被芦山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廉兰康在担任荥经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工程承包方、用电大户、并网电站等相关单位赠送的现金8.9万元。检察机关侦查期间,廉兰康对自己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具有自首情节,并退清了全部赃款。法院审理认为,廉兰康的犯罪事实已构成受贿罪,但其认罪态度较好、且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