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辉 记者路明) 地处山区的渠县卷硐乡在2004年“9·3”洪灾中损失惨重,渠县财政部门先后向该乡拨付房屋重建补助资金、灾民救助款、灾区生活救助款等106500元。除17600元真正发放给受灾户,其余钱被该乡原乡长白裕勇、原党委书记杨彦、原乡财政所所长刘其操私分。
记者昨日从渠县法院获悉,上述3人相互勾结,截留专项资金和抢险救灾款,克扣民政抚恤金和虚报五保老人供养金共26万余元进行私分,影响极坏。近日,法院出一审判决,杨彦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白裕勇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1年;刘其操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查明,2004年12月,卷硐乡政府以向桥村名义争取了财政水利扶贫资金8万元,其中7万元被白裕勇等人私分。2005年5月,渠县财政局补助卷硐乡抚恤金和拨付灾民生活救济金近3万元,白裕勇等人从中拿出9000元平分。2005年初,渠县财政局清理全县五保户数据,刘其操、白裕勇多报了70户,各分得1万元。
此外,白裕勇担任乡长、乡安委会主任期间,明知该乡非煤矿山系非法开采而不按规定进行整治,导致境内两家碎石厂发生4起安全事故,死亡4人,伤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