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国华。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
日前,(吉林)省纪委决定并报省委批准,给予于国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07年11月,省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对吉林市委常委、副市长于国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于国华利用职权收受索要巨额贿赂,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道德败坏,包养情妇,问题严重,影响很坏。于国华涉嫌严重经济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