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煤矿安监局渝南分局一副局长获刑 “感谢费”“拜年钱”收了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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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张强 秦江泽)经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提起公诉,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渝南分局原副局长孙帮伦因受贿12万余元,10月17日被该市第三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2005年12月至2008年3月期间,孙帮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南川、万盛等地煤矿老板曾某、裴某等人送的“感谢费”、“拜年钱”共计人民币1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