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银川市纪委监察局对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违规购买、配备小汽车问题进行了查处,相关责任人被给予严肃处理。
据悉,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在未办理小汽车购买、备案手续的情况下,于今年8月25日超标准购回奥迪三厢自动标准型小轿车一辆。据市纪委监察局调查,新任银川市自来水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易文明,在暂时主持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主持并亲自参与了购买、装修小轿车的全过程,并将所购车辆用于更换自己的工作用车。该违纪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严重违反了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购置小汽车的有关规定。
经市委、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易文明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市自来水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职务。同时责成市国资委监督市自来水总公司,将违规购买的超标准小轿车予以抵顶债务,并及时将办理结果上报市纪委备案。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定要严格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规定标准配备。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购买、更换公务用车,必须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对于超标准购置、豪华装修公务用车或规避监督、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购置超标准公务用车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