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腐后继 两任劳动局长均被判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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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经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近日,新沂市原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曹德华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曹德华在担任新沂市棋盘镇党委书记及新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家中及办公室等地非法收取他人财物计24万余元,为行贿人在经营活动、业务办理及工作调动方面提供便利。
之前,曹德华的前任局长赫其康也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