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李堂堂,男,1954年12月生,2006年4月被任命为陕西省副省长。同年11月,李堂堂违反换届工作纪律,在中央考察组进行省委换届考察期间,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方式指使、纵容他人为其进省委常委班子拉选票。5月29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接受了李堂堂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据了解,李堂堂已按照中央安排赴宁夏任职。
李堂堂
郑小明被任命为陕西副省长 原任宁夏副主席(图)
李堂堂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 已赴宁夏任职
西部网讯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天(5月29日)发布公告,在今天闭幕的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表决接受了李堂堂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据了解,李堂堂已按照中央安排赴宁夏任职。
公告全文如下: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堂堂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08年5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堂堂辞去陕西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李堂堂简历:
1954年12月生,男,汉族,陕西宝鸡人,1975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普通班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宝鸡市委农工部副部长、农研室副主任,陇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宝鸡市副市长,宝鸡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咸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咸阳市委书记、市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厅党组书记兼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中共十六大代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中共陕西省十一届委员会委员,陕西省十一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