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廉政网——熊道全:游戏法律的结果就是被绳之以法 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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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熊道全:游戏法律的结果就是被绳之以法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10年受贿37万多元,熊道全用自己的犯罪经历再次证明了―――

          游戏法律的结果就是被绳之以法

          熊道全,重庆市云阳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原局长,2006年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熊道全在先后担任云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云阳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兼云阳县广播电视台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10年间先后65次收受贿赂37.1万元。

          近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组织干警到重庆三峡监狱接受警示教育,正在服刑的熊道全的忏悔书令干警们十分感慨。

          成为金钱的俘虏

          我曾经是一位人民教师,在教学岗位上勤奋踏实,因工作出色受到同行的肯定和学生的喜爱;我也曾是一个比较优秀的党的理论工作者,在县委党校、县委宣传部工作多年,在学术上略有建树。1998年初,组织任命我为云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上任之初我就告诫自己:一定要加倍努力工作,决不辜负组织的期望,要把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做一个组织信任、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坦率地讲,我在任广播电视局局长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期间,工作上确实做到了兢兢业业,尽职尽责,与全体职工一道,扭转了原来被动的工作局面,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全体职工对我非常信赖。

          但是,在我事业如日中天、春风得意的时候,自己却在人生的道路上迷失了方向,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是1999年1月,我县实施广播电视网络发展规划,需要购进大量广播电视相关器材设备。一下子,县广播电视局成了工程老板和材料设备经销商关注的地方,我本人更是成为了这些人主要进攻的对象。与此同时,由于体制调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四个局合为一个局,组织上任命我为局长。队伍庞大了,我手中的权力也大了,人事调动、合同制工人的招收等事宜,都由我说了算,可以说我是大权在握。因此,自1999年1月至2006年1月间,承接工程的老板、材料设备经销商和被招收的合同工以及想调动工作的人员,利用春节以拜年的名义纷纷给我送钱。开始的时候,我坚决拒绝过,收钱后也主动退还过,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的逐步滑坡,我终于没有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成为金钱的俘虏。

          老实说,最初收下别人的钱时,我心里惊慌不安,时常担心被人知道,有时候暗下决心,不能再收别人的钱了。但当别人送钱时,我又是私欲战胜了理智而无力拒绝。因为我想到,拜年是人之常情,理所当然,何况这些事天知地知,其他的人不知道,反腐败不会反到我的头上。于是,惊恐不安的心理也就慢慢地平静下来,甚至在接收别人送的钱时,反而心安理得,见怪不惊。俗话说:“受人钱财,替人消灾。”在我的干预下,有的人承包了广播电视杆路建设工程,有的材料设备经销商在我这里找到了产品的销路,有的人成为合同制工人,有的人的工作也得到了顺利调动。就这样,我把党和人民给我的权力当做谋取个人私利的绝好机会。多行不义必自毙,最终,贪欲给自己带来了10年的牢狱之灾。

          反思犯罪的原因

          我走进监狱的大门,完全是咎由自取。反思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放松政治理论学习。我虽然学过一些党的基本理论,但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入脑入心,更没有转化为具体的行动,总是错误地认为,只要把业务工作抓上去了,就可以一好遮百丑。因此,我在担任局长期间,重业务工作,政治学习走过场,视党风廉政教育为过时的说教,把警示教育更是抛置脑后。因而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蚀了灵魂,人生的价值取向偏向金钱,导致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没有常修为政之德。从自己的犯罪过程看,我深刻地体会到: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贪欲的闸门一旦打开,就会在体内弥漫、浸淫、滋长,从最初的吃请到收受红包礼品再到收受贿赂,就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我错误地认为吃吃喝喝、收点“感谢费”算不上什么,天知地知的“小事”不影响主流。在私欲上没有做到防微杜渐,不注意小节而失大节。

          缺乏对法律的敬重意识。我在党校、宣传部门工作过,担任局长职务的时间也比较长,而且组织在任命我担任局长前,也专门对我进行了法律知识的考试,应该说自己对法律比较了解。况且,这些年来,每年都要组织“普法”学习,从工作性质上看,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因此,作为我来说是懂法的。但是在自己的心目中,对法律缺乏基本的敬重,更没有随时用法律来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而是在守法与违法、罪与非罪的边缘游离。学法、懂法而不守法,游戏法律,不按规则行使公权,被绳之以法也注定是我的必然结果。

          侥幸心理作祟。我收受不义之财,无论理由多么充分,多么堂皇,但内心总有一丝不安,这正是良知未泯的一面。如果我能及时悬崖勒马,也不会铸成大错。然而,我总是心存侥幸,以为纪检部门、检察机关查不到我头上来,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关系网,会躲过“劫难”。有了第一次伸手,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犹如吸毒人员吸食毒品一样而不能自拔。结果我一次次错失回头的良机,造成终生悔恨。是心存侥幸把我一步步推向了犯罪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