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7月16日)从运城市纪委、运城市监察局获悉,该市月初查处了一起司法领域的典型腐败案件,涉案的29人包括16名司法人员因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玩忽职守,并帮助嫌犯制造伪证逃避罪责,被公开处理。
2005年3月3日,新绛县某幼儿园园长杨某因有关费用问题与王某等发生纠纷,王某持刀将
杨某等两人砍成重伤。新绛县公安局、县检察院部分民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收受贿赂,接受吃请,弄虚作假,违规取证,泄露案情;有关领导包括主要领导干部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经调查,运城市对涉案的16名司法人员作出了严肃处理。其中,新绛县公安局龙兴派出所民警宁某、新绛县公安局看守所原所长裴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涉案的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胡增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