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选出的村官本应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带领全村脱贫致富,可上任不满二年的罗某,为一已私利暗中挪用集体资金23万余元。近日,上高县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将原村支部书记罗某批准逮捕。
现年35岁的罗某原为上高某镇行政村出纳,因年富力强,工作表现突出, 2007年3月被镇任命为行政村支部书记。可罗某在出纳岗位一直是离职没离岗,上任伊始,就一直没移交出纳工作。由于镇政府多次要求村级财务公开,自然村不能设立帐目,2007年5月该行政村分管的四个自然村将帐款全部移交给罗某。在罗某接受财务现金的当日,就胆大妄为挪用13万元给朋友牟利。为逃避财政审计检查,罗某自作聪明,在银行办理了一本活期存折和一张银联卡,在存折上存入13万元后,再用银联卡取出,凭借活期存折上没反映出现金支出来应付上级检查,结果小试牛刀果然奏效。罗某更是有恃无恐,于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短短一年时间内,先后多次从集体资金中挪用6万余元供朋友做生意,4万余元借给朋友赌博,致使村干部多月工资发不出,行政村资金没法周转,村干部怨声一片。罗某做贼心虚,所有借款既没有借条也没有任何手续,私下多次向朋友催还款,可每次都是空手而归。眼见挪用的23万余元资金无法追回,罗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将帐上剩余的8万余元现金悉数取出,秘密潜逃到缅甸想通过赌博赚回,结果把回家的路费也赔进去了。
2008年6月,镇里组织抗洪救灾,村支书罗某却莫名失踪了,村干部赶紧将此事反映到镇里,镇政府急忙核查村账目,发现有30余万元现金亏空,当即向当地公安报警。经过公安民警的缜密侦查,6月28日在云南昆明警方大力协助下将外逃缅甸的罗某引渡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