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日-9月30日第二轮打击违章建筑工作中,海南省三亚市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进度完成拆除任务。11日上午,记者从三亚市打击违法建设行为领导小组获悉,三亚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启动责任追究制度。
针对相关单位查处违章建筑不力的情形,三亚市纪委监察部门将根据《关于坚决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决定》,按照《三亚市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暨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于此次出现大面积的违章建筑的情况进行调查,如调查属实,将对履行职责不力、滥用职权等违法乱纪行为的领导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查处,追究责任。同时对于领导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的,经调查属实将对其严惩。
《三亚市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暨责任追究制度》对区镇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出明确规定:如区镇或责任片区在一年内出现3宗以下违章建筑或者违章建筑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的,对区镇责任领导及片区执法人员给予行政警告和停职待岗3个月的处分;出现3宗以上违章建筑或者违章建筑面积达到1500平方米的,对区镇责任领导及片区执法人员给予撤职、辞退、开除等处分;出现5宗以上非法买卖土地建房的,对区管委会、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过和调离岗位等处分。
“违章建筑实行属地管、属地拆”、“违章建筑出现在哪里,就在哪里消除掉”。在第二轮打击违章建筑行动中,三亚市政府要求首先要刹住违法抢建之风,其次是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拆除非法占地、非法买地、挖山毁林进行抢建和主城区内严重违反规划的违章建筑,以及打击在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非法抢建、抢种、抢埋行为。(郭景水 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