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国土局原副局长受贿191万被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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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中 小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利用手中掌控的大权,湖南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杨秀善在任职期间疯狂受贿,一审被湘潭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日前,湖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杨秀善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杨秀善在任职期间,大搞钱权交易,单独或伙同其司机吴军共同收受他人人民币155.4万元、美元1.56万元、港币18万元、澳元8000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9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