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南省临高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该县会计管理中心第六核算所原所长王邱伟近日被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目前,有关部门已对王邱伟作出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时任临高县会计管理中心第六核算所所长的王邱伟,先后八次擅自将该县卫生局农村卫生“三项建设”专项资金共41万元分别转入两家卫生院的账户和王某的私人账户,然后分别以提现和转账等方式将41万元全部取出占为己有。2005年12月,王邱伟又以没有实际业务开支的费用单据6张,向该县卫生局报销领款2350元并占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