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汪光焘
房地产问题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建设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规范房地产市场?建设部门在房屋拆迁、物业管理方面将有什么样的工作目标?建设领域都采取了哪些措施来治理商业贿赂?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汪光焘。
记者: 现在老百姓十分关心房地产问题,您认为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规范吗?是一种什么状态?建设部将采取哪些措施来规范房地产市场?
汪光焘:当前,房地产市场在快速发展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如规避结构调整政策、变相囤积房源,违规销售、哄抬房价、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等问题比较突出,消费者反映强烈。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强化房地产市场全过程监管。要求各级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抓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预售活动、房地产广告发布、房地产展销活动、商品房预售合同以及房地产经纪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监管到位。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服务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了严肃查处,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容易发生权钱交易行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调查和处理。三是建立房地产市场诚信机制。规范房地产企业行为,倡导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建立房地产信用档案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四是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实现商品房销售网上即时备案和档案管理电子化,将分散于房地产开发、转让、租赁登记备案等环节的信息有机整合,及时向社会发布,引导理性投资和消费。五是建立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确保监管有力。六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房地产市场法律法规,适时发布有关风险提示。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开设专项整治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引导住房消费者依法维权。加强社会监督,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目前房地产开发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现象有所遏制,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一项长期工作,按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共同下发的通知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构建有利于市场规范运作的制度基础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法规政策,健全管理制度,丰富监管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交易秩序问题,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记者:建设系统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很多,包括房屋拆迁、物业管理等等,在这些方面建设部今年有什么样的工作目标?
汪光焘:首先我讲讲房屋拆迁。城市房屋拆迁对于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但部分地方也存在拆迁行为不规范、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即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对城市房屋拆迁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做出了规定。根据这些规定,建设部将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抓紧修改完善城市房屋拆迁法规政策。同时,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管理。二是强化对被拆迁人居住权益的保障。三是落实责任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我再谈谈物业管理。近来年,物业管理行业迅速发展,对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当前物业管理市场依然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规范行为。如有的物业管理企业不遵守合同约定,少服务、多收费,收费不透明甚至乱收费;有的物业管理企业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谋取自身利益;还有少数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人员在参与开发商与业主的纠纷中发生了殴打业主的恶性事件。为此,我们今年将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制订完善有关的法规和政策。目前,我部和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修订和完善《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配套办法。同时,监督指导各地抓紧制订完善本地的实施细则及配套办法的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大力推进物业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继续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的动态管理,及时清理整顿管理水平低、经营不规范、服务质量差和收费高、社会形象差的企业。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系统,将企业纳入社会的综合监督,有效解决群众投诉。抓好多层次的人员培训,启动实施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提高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是促进建立“质价相符”的服务收费机制。目前,我部正会同国家发改委研究制订《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现在,对于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服务,要通过建立指导性的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和相应的收费标准,方便业主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确定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推进形成“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机制。
四是切实规范前期物业管理。逐步推进开发建设和物业管理的分业经营,使物业管理企业真正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充分尊重业主的财产权利和物业管理权利,推行并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期,我们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研究制订《物业管理承接验收指导意见》,规范承接验收的内容、程序,明确由开发建设单位解决查验所发现的问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减少和避免因建设、销售遗留问题导致的物业管理纠纷。
记者:可以说,建设领域是商业贿赂的多发区,请问建设部门是如何做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
汪光焘:中央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后,我们对建设领域发生商业贿赂的形式、规律和特点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确定把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重点部位,把规划和市场准入、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资产评估、取得特许经营权等作为专项治理的关键环节。实际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这些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展开自查自纠、梳理收集案件线索、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除了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发动,还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去年,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建立了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制度,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共同通报了20起建设领域商业贿赂典型案例,社会反响强烈。今年,我们根据中央的部署,联合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部门,集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目前这项工作正在顺利展开。
与此同时,我们认真搞好长效机制建设。按照边治理边整改边完善的思路,单独或结合有关法规制度的修订,先后完善了十余项对策措施。比如,针对行政审批不够规范的问题,印发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等规定和标准。实践证明,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对于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有效防治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记者:建设系统如何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汪光焘:建设系统涵盖了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乡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和市政公用事业等十几个大行业,拥有职工队伍近2000万、从业人员近5000万。在政风方面,涉及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办事效率等方面;在窗口行业,涉及供水、供热、燃气、物业管理、公共交通、房产管理、公积金管理等部门。这些行业有的直接为人民生活服务,有的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服务,事关国家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
为加强建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我们一是加快推进建设系统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了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市场等信用档案体系,逐步建立信用标准,健全信用引导和失信惩戒约束机制。研究制定了《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诚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企业信用档案,加强行政与社会监督;在家装行业组织开展了“共铸诚信、规范化服务”活动,提升了行业整体形象。二是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抓了《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和《关于进一步推行建设系统政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落实。三是进一步推进建设系统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结合,把12319服务热线作为加强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切实解决问题,提高了政府公信力,提升了建设部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四是加大行风监管。建设系统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强化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针对政风行风群众评议情况,认真梳理分析,加大整改力度,制定有效措施。从近年各地组织的群众测评中看,建设系统的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有的地区建设部门排名大幅度提升,有的排名已位居前列。
下一步,我们要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队伍素质和行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申晚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