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
据《法制日报》报道:2009年1月11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太原隆重开幕,各地市县委书记开始在电视里不断亮相。对家住太原的高峰来说,如果不是因为一个多月前在北京酗酒失态,他仍是这些面孔中的一员。然而,他现在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
据记者多方了解,2008年11月16日晚8时许,在京参加中央组织部培训班的山西省垣曲县县委书记高峰,酗酒后在国家行政学院大门外错将一私家车当成出租车,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稍后与司机发生肢体冲突。国家行政学院的门卫前来相劝时遭到他推搡,旁观的学员上前劝解时又被他拉扯,学院一领导同志过来劝架时甚至遭到高峰的追打。此人被迫拨打110报警后,高峰即跑到学院的车棚内躲藏,后被学院的值班警卫送回培训公寓一楼大厅。而培训公寓夜班的领班在劝说高峰回房间时,又遭到打骂。最后,还是当地派出所出动警员才得以平息事端。
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迅速作出批示;山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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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者说
近段时间,关于官员因酗酒惹祸影响恶劣而受到纪律处分的新闻接连不断。高峰事件的引人注目之处在于,他的“闹事门”声响之大,竟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酗酒闹事官员的“前仆后继”,起码说明有相当一些官员尚未认识到“酒祸”的严重性。本期策划之所以把话题聚焦到这个问题上,实在不是偶然。
对于那些因酒致祸的官员来说,他们也许有足够的理由解释豪饮之时为何“煮酒论英雄”,他们也许在酒醒之后的确很难记起自己是如何“大意失荆州”的,他们也许在日常工作中还真属于能“过五关斩六将”的一方干才,但无论何种情况,在大祸铸成之后,承担相应的后果也是“必须的”。毕竟官员酒后失态乃至酒后失德,损害的是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为党纪政纪所不容。
因酒祸而被“拿下”,闯祸者一定悔不当初,旁观者也时常为之扼腕。其实,职场酗酒,绝不是“因为馋酒”那么简单;职场“酒祸”,受害的也绝不仅仅是闯祸者及其相关人。面对频发的酒祸,需要警醒的不单是那些职场上经常被“酒精考验的战士”,还有那个我们既在刻意遵从又时常感到无奈的酒文化。
观察篇
一声叹息:都是过量惹的祸
中国是个很在意交往礼节的国度,而交往当中,酒席几乎是沟通感情必不可少的媒介,正所谓“无酒不成席”。
应当说,自古以来,酒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欢乐,只要身体条件允许,喝点儿未尝不可。不过,中国也有句成语,叫做“适可而止”。遗憾的是,许多人上了酒桌之后,不是因难以自控而过量,就是因难以逃脱劝酒逼酒而喝多。当年杜康造酒的时候也许没想到,就是因为这个酒,在他身后的历朝历代不知演绎了多少人生悲剧。古代因“酒祸”亡国的例子且不去说,单看现代人特别是今天职场中人的“酒祸”,即可略见一斑。
酒多伤身。据《武汉晚报》报道:曾担任湖北某县银行行长、年方51岁的老杨酒龄长达30年,从慢性酒精中毒发展到早期老年性痴呆,只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现在仅为四岁孩童的智力,因行为反常、生活不能自理,住进了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精神科。医生说,老杨的治疗效果非常差,已不可能恢复智力和生活能力。据介绍,老杨这30年都是“为工作喝酒”。
众所周知,经常参加“酒局”的人轻者脂肪肝,重者酒精肝,如果不能及时控制病情,常常转化成肝癌。有资料表明,长期大量嗜酒者肝病、心血管病、精神疾患的发病率比一般人高出20%~50%,死亡率比一般人高出1~3倍;我国每年因酒精而中毒的人数超过千万。
据报道,公务员高血脂症的发病率明显高于普通人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一医院体检中心副主任刘家莲认为,从近年来相关行业员工的体检结果来看,机关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大多患有脂肪肝、高血脂等“富贵病”。省城某机关单位体检时发现,80%以上的男性都不同程度地患有脂肪肝,这与他们经常参加宴请、大量饮酒直接相关。
酒后失德。远的不说,就以近期一个“不该发生的故事”为例吧。2008年10月29日晚,身为正局级干部的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兼纪检组组长、副局长林嘉祥在一家大酒店用餐期间,在去卫生间的过程中涉嫌对一个为他指路的11岁小女孩实施猥亵。小女孩的家人得知情况后,立即找到林嘉祥质问,于是,林嘉祥借着酒劲口出狂言:“我就是干了,怎么样?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我给钱嘛!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这段监控器下大放的厥词引起广大网民的强烈愤慨。根据交通运输部、深圳市联合调查组和公安机关的调查结论,尽管林嘉祥的所作所为尚不构成猥亵儿童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但其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酒后在公共场合言辞不当,行为不检,社会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因此,交通运输部党组决定给予林嘉祥撤销党内外职务的处分。
平心而论,作为一名高级干部,林嘉祥在平时可能并非这样狂妄。深圳海事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前去采访的记者:林嘉祥平常挺和蔼可亲的,只是偶尔脾气急躁一些。听说此事,大家都很震惊,也觉得“不太可能”。那么,林嘉祥何以在大庭广众之下上演如此一幕闹剧呢?一则笑话或许能让我们有所感悟:说一个美国人、一个法国人、一个中国人都在吹自己国家的酒好,因为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决定拿三只老鼠做实验。第一只老鼠喝下美国的威士忌,当即晕倒在地。第二只老鼠喝下法国的干红葡萄酒,兴奋得手舞足蹈。第三只老鼠喝下中国的茅台白酒后,一言不发,飞快地跑了。于是,美国人、法国人一起讥笑中国人:“你们中国的酒太差劲了,你看,老鼠喝完一点儿事都没有,跑得无影无踪了。”正说着话,第三只老鼠跑了回来,手里高举着一根棒子,气急败坏地大骂:“他妈的,猫呢?”林嘉祥那天是否喝的中国茅台无从知晓,但他喝多了应该是事实。可别小看了这酒的“威力”,它能让天使变成魔鬼。
酒后肇事。饮酒后,酒精会对人的中枢神经起到麻醉抑制作用。实验证明,饮酒者每100毫升血液中含有酒精50毫克时,反应能力即有所下降;达到100毫克时,反应能力下降约35%;达到150毫克时,反应能力下降约50%,并使人动作失调,手脚失控。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脚踩制动踏板动作的反应时间一般为0.75秒。饮酒后,反应时间要增大二至三倍。有人误认为禁酒只限于白酒,实际上凡是酒类都含有酒精成分,如啤酒含3%~5%,葡萄酒含10%~15%,白酒含50%~60%。据统计,驾驶员酒后开车,其发生交通事故的比率为没有饮酒情况下的16倍。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公务人员酒后肇事的案件屡屡发生,仅以2008年经媒体报道的部分案例为例:
2008年2月8日,福建省漳州市司法警察张某酒后驾车,把车开上了人行道,撞到七名路人,造成二死五伤。
2008年4月4日,新疆呼图壁县交警大队队长李巍酒后驾车,撞至同方向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的尾部,致使站在车旁的蔡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2008年9月16日,南京市高淳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吕某酒后驾车,撞到一名18岁的女学生。该女生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8年11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公安局宛城分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董立酒后驾车,接连制造三起事故,造成一死二伤。
2008年12月27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金坪派出所副所长李宗军酒后驾车,将一公司女职工撞出10米,当场死亡。
……
我们姑且不去分析新闻背后的问题,单就这些公职人员酒后驾车伤人的事实来看,酒之祸不仅害了自己,更是祸及他人。
酒后出丑。酒后状态下,因为失去理智,也常常闹出笑话,这样的例子可谓不胜枚举。但这类笑话如果出在公职人员身上,可以想见,其社会影响会如何。
据《现代快报》报道:2008年9月3日夜里10点50分左右,南京市宽阔的梦都大街车辆稀少,巡逻警察发现,在靠近隔离绿化带的快车道上停着一辆别克轿车,车窗开着。借助昏暗的路灯,只见一个穿着白色短裤衬衫的人正趴在方向盘上酣睡。“喂,醒醒!醒醒!”因为这里属于禁停路段,于是,警察上前拍车门,想喊醒驾驶者。但那人满身酒气,根本喊不醒,警察只好使劲地拍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那人迷迷糊糊地抬起头,嘟囔道:“你们干什么呀?”跟随警察采访的一家电视台记者问他:“你贵姓?”对方眯着眼反问:“那你贵姓?”记者说:“我姓王。”“那我也姓王。”见此情形,记者又试探他:“我姓张。”“那我也姓张。”“我姓李。”“那我也姓李。”明显意识不清,一派胡言乱语。警察让他出示驾照,那人拿不出来,就让他下车接受处理。谁知,那人下车后趁警察不备,拔腿就跑,情急之中竟跳进路边臭烘烘的小河沟,以标准的“蛙式”游到对岸。警察和保安搜寻好久,才在河边乱草堆里找到了脏兮兮的他。原来,他是南京市建邺区某街道工委副书记兼街道办副主任,因担心酒后驾车受罚,于是与十几个警察玩了一场“老鹰捉小鸡”的游戏。经当地媒体报道后,此公“醉酒渡河”一时成为坊间的笑料。
因酒得祸不止前面提到的几个方面,最为严重的当属酒大丧命。乐极生悲,哀者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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