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廉政网——四川大安区乡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调查报告 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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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大安区乡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调查报告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近几年来我区农村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由于农村少数基层干部的个人素质和相应的监督机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和完善,农村基层职务犯罪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和老百姓的关注。

          近期,我院对近年来查处乡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情况进行了综合调查分析,通过分析对乡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手段、原因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引发了我们对如何预防乡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思考。 三年来,我院共受理乡村基层干部贪贿案线索7件,立案查处4件4人,其中贪污案2件2人,受贿案2件2人。从初查线索和立案情况来看,乡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呈以下特点:

          一、农村基层职务犯罪在每年查处的职务犯罪中占一定比例。

          根据我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农村基层干部指村委会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灾款物的管理,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以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只要在依法履行上述职务时具有职务犯罪的主体身份。

          我院2001年受理线索2件,立案查处2件2人,占立案总数的22%。2002年受理线索2件,立案查处1件1人,占立案总数的16.6%。2003年受理线索3件,立案查处1件1人,占立案总数的14.3%。

          二、农村基层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农村的大多数基层干部也是农民出身,对农村和农民有深厚的感情,但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法律意识不强,对什么是职务犯罪没有基本的认识。第二,缺乏相应有效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第三,思想学习没有跟上,感觉到自己的付出和回报没有成正比。

          三、案件性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工作性质紧密联系,主要以贪贿案件为主。

          受贿案主要发生在乡镇负责人或职能部门主管人员身上,大多利用乡镇基础开发、审批宅基地、乡间公路工程的发包、贷款等职务之便索贿受贿。如原大安区新民乡乡长汤洪波在2000年3、4月份在修建私房时,找到承建新民乡天元井小学的包工头宋某某,叫宋某某为其组织10吨的钢材。宋某某将钢材购的后,交给汤洪波的女婿官某,由官某将钢材送到汤洪波的私房工地上。

          贪污案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负责某一方面具体工作的基层一般干部,贪污对象多为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提留款、计划生育罚没款、征地赔偿款、土葬罚没款等。如2002年我院查处的大安区和平乡国土员王某某利用负责内宜高速公路土地赔偿的职务之便,私自截留土地赔偿款、青苗费2万余进入个人腰包。

          四、作案手段简单,反侦查意识较弱。

          从总体上看,乡村基层干部贪污受贿的手段较为简单、直接、有效,反侦查意识先队较弱,犯罪过程中智力因素参与较少。贪污的作案手段多为重复报销、直接截留、多报赔偿款、伪造单据等,直接对公款公物予以侵吞,作案方式单一,环节较少。如2001年查处的原新民乡董家村村长支书雷某某贪污一案。雷某某利用北环路修建占地赔款之机,虚报村集体的竹子数量,骗取赔偿款落入私人口袋。受贿案主要是以直接收受财物为主,而且整个犯罪过程中的参与人相对更多,不具有秘密性。

          五、犯罪情节较轻,但社会影响巨大。

          乡村的基层工作人员虽然职务不高,权力有限,但具体工作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这些人一旦滥用手中的权力,危害很大。由于这些案件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有的直接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的导致了集体财产的严重损失。因此群众反映很强烈,从而导致上访、集体上访的事件发生。有的村民甚至以抵交农税、提留款等方式来表示对乡村基层的贪污腐败现象的不满。

          造成乡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大事小事一人说了算,少数人包着干”的不民主作风,其结果是公共权力私化,成为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工具。更重要的是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完善的管理机制,给一些人连续作案,共同违法犯罪创造了可乘之机。另外,一些乡村基层工作人员个人素质相对不高,在商品经济社会里经不起物质诱惑,权利商品化意识恶性膨胀,也是造成农村基层干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

          对日趋严重的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必须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的方针,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如果不对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进行全面整体预防,势必会毁了一批农村基层干部,制约和阻碍乡村的改革和发展,危及党群和干群关系和社会政治稳定。特此,就预防方面提出我们的几点思考: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提高防腐拒变的能力。

          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国党员工作和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乡村基层建设、民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依法保护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将那些德才兼备、办事公道、群众信赖的人选进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同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一定学历、素质高的人充实到基层干部中来。

          二是强化乡村基层干部考核制度,严把素质关。可采取民意测评、定期述职等机制,加强对乡村干部工作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的全面考核。对不合格的或不在状态的干部作出相应的调整,对查实有贪污受贿等严重问题干部应按照党纪国法处理。

          三是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

          在工作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作风,从根本上改变“大事小事一人说了算,少数人包着干”的工作方式,对行政决定必须经过村委会和乡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制度并落实到实处。村务,乡务向村民和社会公开,不搞暗箱操作,接受村民和社会的监督。对一些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轮岗制,加强监督和管理,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引入村官离任审计制度和定期审计制度,乡镇政府加强对村财务监督和监管。

          四是加大打击力度。虽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涉案金额不高,但带来的社会影响却很大,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有很大的制约作用。同时三农问题又是我国政府和民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检察机关对此类犯罪应加大打击力度,及时制止这股歪风邪气。

          五是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力度。以乡村干部贪污受贿违法犯罪的事实为反面教材,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和廉正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的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和能力,同时强化干部自觉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

          六是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村财务公开、透明的精神。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有关村级财务公开透明的要求,把农村基层组织的公务活动对村民及时公开,让村民了解村里的各项收支情况,把各种村务活动置于村民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