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廉政网——好官”倒在“花丛”中 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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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官”倒在“花丛”中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李国英感慨:“国家刚给公务员长了工资、津贴,我每月4000多元,一年就是5万多元,在许昌生活够优越了。这样一来,把自己的一生都给毁了。早知道这样,就是吃糠咽菜,也不会去贪污、去收人家的钱……”

          1955年,李国英出生在有“花木之乡”美誉的河南省鄢陵县南坞乡一个普通农家,父母都是土里刨食的农民,家中兄弟姐妹六人,他排行老大。1970年冬天,李国英怀着对绿色军营的向往,应征入伍到北京卫戍区某部服役。1973年10月,不到18岁的他入了党,两年后被提拔到团司令部任后勤助理员。

          1984年4月,李国英从北京卫戍区调到许昌军分区工作,一干就是十四年,职务也从一个后勤部助理员晋升为后勤部长(军分区常委、正团职),完成了从一个农家孩子到领导干部的重大转折。他在工作中虽然与数不清的钱物打交道,却从没产生过贪占公家一分一厘的念头。

          28年军旅生涯,用李国英自己的话说“没少工作、没少吃苦、没少流汗”。1998年10月,时年43岁的李国英转业到许昌市建委工作,任党委委员、副主任。起初他在原则面前敢于较真,工作成效明显,为许昌市2004年获得河南省园林城市称号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肯定。可此时的李国英却因权力带来的诱惑有些飘飘然了,他开始认识到了金钱的“分量”。

          财务账当废品卖

          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许昌市决定对311国道高速引线南北两侧实施绿化工程。2000年11月份,311国道绿化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立,李国英被任命为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办公室主任,兼任招投标组负责人。由于这项工程由城建委承担,所以李国英成了名副其实的“实权人物”。

          2001年2、3月间,311国道高速沿线绿化工程全面启动,鄢陵县6家公司负责施工,竣工验收后,由于移栽的部分花木没有成活需要补栽(合同规定,施工单位负责的地段移栽花木没有成活的要按比例扣工程款),李国英就让自己的哥们许某成立了一个名为他人实为自己(李国英)所有的米嘉林公司,并以其名义参与绿化施工。当时补栽花木并管理养护的还有许昌鑫怡公司和鄢陵县花木盆景园。2003年初,工程指挥部决定负责管理养护的三家公司承担新增苗木工程,李国英又让许某以米嘉林公司的名义与指挥部补签了合同,与其他两家公司一样分别做了包括补栽苗木的新增苗木工程预算。工程结束后,指挥部通过许昌市财政局委托许昌市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后作出了工程总决算,共审定决算造价87.99万元。

          2004年8月,工程完工后管养一年期限到期,许昌市财政部门拨付了第一批60万元的工程款,李国英安排指挥部有关人员与自己的米嘉林公司等三个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实际上,早在三家公司补栽苗木后,李国英就安排有关人员用指挥部收取的沿线单位的绿化款提前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到2004年12月指挥部撤销时,工程款已经全部结清,李国英还安排人将指挥部余下的10多万元钱转到了许昌市经营城市办公室的账户上。至此,指挥部和三家施工单位在工程款上已经结清。

          2005年7月份,许昌市财政局将第二批27.99万元工程款拨到许昌市建委账户上,由于指挥部已经撤销,工程款是否结清其他人又不清楚,所以李国英就对这笔款动了邪念。2005年9月份,李国英找到鄢陵县花木盆景园经理于某说:“我有笔工程款,是27.99万元,你给我开一张税票,用一下你的账户,转到你账上吧!”于某同意后,虚开了一张金额为27.99万元的发票,让李国英签字后,27.99万元工程款就转到了鄢陵县花木盆景园的账户上。

          2006年下半年和今年3、4月份,李国英分两次从鄢陵县花木盆景园取走现金20万元,分别用于自己买房、装修及与妻子旅游等用途上。至案发时,尚有6万多元在鄢陵县花木盆景园账上未支取。

          不过李国英还是害怕贪污公款的事露馅。指挥部撤销后,财务账全部封存,由李国英亲自保管。过了几天,他趁粉刷办公室墙壁的机会,将指挥部全部财务账连同一些旧报纸一起当废品卖掉了。案发后,李国英坦言:“……我知道这是贪污犯罪……为了掩盖我贪污公款的事实真相,就故意将311国道绿化建设指挥部所有财务账当废品卖了。”

          推辞就是个程序

          2000年11月份,指挥部成立时,由于其他指挥长、副指挥长均由一些政府部门领导兼任,并不具体负责,李国英实际上负责了指挥部的全面工作,在工程的招投标、施工、质量验收以及工程款的给付等事项上,李国英也正是从311国道绿化工程上尝到了权力带来的“甜头”。

          早在2000年,鄢陵县花木盆景园开始在许昌市区承揽绿化工程,作为分管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李国英给了他们诸多关照:311国道引线绿化工程结束后,指定他们承接西大街、东大街、古槐街、榆柳街的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中,协调城管、环卫等部门,使他们能够顺利施工;后期质量验收时,顺利拨付给他们工程款。经理于某当然明白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道理,2002年下半年的一天,于某到李国英的办公室说:“李主任,以前你对我没少照顾,以后你还得多关照啊!”随后,将一个装着1万元现金的信封放到李国英办公桌上,李国英几番推辞未果。2003年年底的一天,于又到李国英的办公室说:“李主任,东大街这几条路也结束了,你对我也没少照顾,过年了,我过来看看你。”随后,将一个装着2万元现金的信封扔到了李国英办公桌上。李国英当然也推辞了一番:“你也不容易啊……”可推辞归推辞,他还是收下了这笔钱。

          史某是河南鑫怡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经理,曾在许昌军分区服役,与李国英是老相识。2000年,许昌市移动公司东侧进化街进行绿化,李国英指定史某做这项工程。2003年临近春节时,史某到李国英家里送了几盆花,可几盆花哪代表得了他的心意:“李主任,你也没少帮我的忙,过年了,我来看看你,这是我的一点小意思。”说着,将一个装着5000元现金的信封递给李国英。“你咋恁客气?”假意推辞一番,李国英“坦然”地收下了。

          2004年5月,李国英分管建筑方面的工作,包括勘查设计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科和建委下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科、安全监督站、招标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二级机构。对众多有求于他的建筑商而言,这些权力同样炙手可热,而李国英捞钱的“胆识”也达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2005年8、9月份,李国英收受许昌市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某现金1万元,为其帮忙办理鸿业花园建筑施工许可证;2007年春节前,收受孙某为感谢其帮忙办理施工许可证,并让其继续帮忙顺利通过工程验收所送现金5000元;

          2006年7、8月份和2007年春节前,李国英两次收受许昌鼎鑫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朱某现金1万余元,为其帮忙办理新天地花园建筑许可手续;

          2006年11月,李国英收受河南远大事务所所长杨某现金1万元,为其帮忙申报招标代理……

          为他人尽心竭力

          据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统计,从2006年下半年以来,李国英先后收受12人次贿赂18.8万元,至案发时,平均每月收受贿赂1.5万元以上。而在众多建筑商的公关队伍中,许昌市宏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理刘某出手最为大方:

          2006年7月份,刘某承揽了许昌市震华模具压铸有限公司开发的五栋商品楼,10月份,刘某一面动工开始挖地基,一面到许昌市建委办理有关建筑手续。由于施工时没有办好手续,市建委监察支队责令其停工,刘于是找到李国英帮忙。李国英亲自找到监测支队长协调:这个工程是建委的节能试点项目,就别罚了,只管让他们施工吧!因此,刘某不仅没被处罚,而且得以继续无证施工,对李国英这番帮忙,刘某自然要好好感谢一番。

          11月份,刘某来到李国英办公室找他协调办理规划许可证,对李国英说:“李主任,我干的震华公司住宅楼工程你没少帮忙,我得好好谢谢你,你要买这儿的房子,我给你便宜点。”李国英却另有打算,对刘说:“我不想在许昌买房了,我在开封买了一套房,等退休以后到那儿住,我先交了10万多元房钱,余下的钱人家等着要哩!”刘某明白李国英这句话的意思,立即表态:“我给你拿10万元吧!”十几天后,10万元现金送到了李国英手上。实际上,李国英把这笔钱用在了购买郑州的一套房产上。

          由于许昌市震华模具压铸有限公司商住楼工程的规划用地是工业用地,不符合规划许可的条件,李国英不厌其烦地找有关人员协调:这是建委推行的建筑工程节能试点项目,该照顾的就要照顾,你们只管审批。有关人员同意后,建委规划办就给刘某办理了规划许可证。时至2007年上半年,因为缺少“两金”手续和城建监察支队的罚款手续,有关人员一直没有给刘某办理施工许可证,李国英又是不遗余力地协调,让刘某分批缴纳“两金”,违反规定先入为主地在建筑施工许可手续上签字,随后让有关人员签字。“可惜”的是,因李国英东窗事发,这个建筑施工许可证虽然已经办好,却也被停发。

          2007年5月23日,李国英被许昌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同日指定案件由长葛市检察院管辖,并将其刑事拘留。

          2007年10月25日,长葛市法院对李国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李国英利用担任河南省许昌市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许昌市311国道绿化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负责许昌市建筑工程和311国道绿化工程的职务之便,采取重复支出的手段,侵吞公共财物27.99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8.6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以贪污罪判处李国英有期徒刑六年,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

          李国英违反规定为刘某帮忙,让坚持原则的有关人员极为反感。而在此过程中,刘某等人一起商量,等李国英把施工许可证办好以后,要好好表示一下。但是,他们的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