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部队严禁在部队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财物分配中收受贿赂,包括提供性服务等非物质性利益……”公安部消防局日前发出通知,在全国消防部队实施《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并首次在反腐倡廉中提到性贿赂。(11月15日 人民网)
公安部门首次将“性贿赂”列入反腐禁令,有网友称之为具有“样本意义”。确实,将“性贿赂”打入禁区,这是新形势下适应反腐败斗争需要的一种刚性举措,表明了反腐败斗争的纵深发展。
何为“性贿赂”,就是别有用心之徒用美女、色相作为一种手段,去引诱、拉拢、腐蚀权力者,进而达到其它方法所不能达到的目的。因而,有人也称“性贿赂”为“美人计”、“有色腐败”,其实质就是一种权色交易。
较之于用金钱、物质贿赂,“性贿赂”更具有危害性、腐蚀性和渗透力,已成为行贿者打开权门的“敲门砖”。美国总统尼克松有句名言:“权力是最好的催情剂”。有些人手中掌控有一定权力的时候,或许对金钱等“糖衣炮弹”能保持足够的清醒,可面对温馨、甜蜜的“色贿”往往会失去应有的警惕,而在不知不觉中陷入“肉弹”之中。
有资料显示,在被查处的腐败贪官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三玩市长”雷渊利“玩钱、玩权、玩女人”;杨枫用MBA管理“情妇团队”;“五毒俱全”的张二江嗜好“性贿赂”;“三光书记”林龙飞“把看中的女人搞光”等等,无不验证了在“腐败利益同盟”中“性贿赂”的无孔不入和恣意张狂,而公共权力往往就在“性贿赂”的“开发”下被无度地滥用、乱用和寻租。
原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蒋艳萍从一位普通工人“摇身一变”为副厅级干部,就深谙“性贿赂”在“开发”权力中的重要价值。她曾大言不惭地说“只有懂得充分开发利用男人的女人,才是真正高明的女人”。她凭着自己的“性贿赂”呼风唤雨,甚至是到了监狱还在“淋漓尽致”地表演“性贿赂”。可见,“性贿赂”对意志脆弱者的杀伤力。
由于社会对“性贿赂”的宽容,往往视之为“生活作风问题”、“道德品质问题”,而鲜于将其与腐败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打压态势。同时,法律上对“性贿赂”缺失相应的制约条款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的“性贿赂”的猖狂。
因而,公安部门将“性贿赂”列入反腐禁令,这是制度上的创新,我们期待其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加大反腐败力度的一柄刚性“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