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人杰以单笔受贿8250万元人民币,成为被曝光贪官单笔受贿之最。而其通过儿子受贿的行为,在一度争议之后,被中央纪委10条禁令定性。3年不决之后,姜案或将尘埃落定。
文—佚 名
2004年8月7日,被美誉为苏州“百官共廉”的神话,让一个叫姜人杰的人打碎了。当日,身为苏州市副市长的姜被中央纪委“两规”。此后,姜人杰案于2006年6月第一次开庭审理后,了无结果。
受贿金额超过1亿多
事发前,姜分管苏州城市规划、建设、交通、房地产开发等13个大类领域,同时兼任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常务副总指挥、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苏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的总指挥。
2006年3月,姜案经上级指定管辖,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目前,姜被关押在南京市一看守所内。
南京检方组成了由公诉处处长亲自参与的公诉小组。经过反复推敲,讨论后形成的公诉书认定,姜涉嫌受贿的总金额被确定为1.0867亿元人民币。
2006年6月,在姜被“两规”近2年之后,姜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第一次开庭审理。
“首次开庭共审理了3天,旁听人员很少。由于对其中一笔涉案金额的定性争议很大,未能有判决结果。”参与旁听的一名司法干部称。
首次开庭后,又经多次合议,但姜案一直拖而不决,成为“悬案”。
单笔受贿8250万
江苏省纪检官员在2005年1月对外公开称:“姜人杰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经商办企业进行活动;在土地出让和为他人协调关系、承揽业务、调动工作等过程中,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知情检察官透露,从公诉书上看,目前姜人杰一案的受贿金额主要由5笔构成,但真正让他陷进来的只有两笔,仅此两笔的受贿总金额即高达1.045亿元人民币。
姜案中最大的一笔涉嫌受贿金额高达8250万元人民币,这也是迄今为止贪官单笔受贿的最高金额。
这笔钱是姜在“土地出让和为他人协调关系”中谋得的。据媒体报道,这笔钱与原苏州工业园区下面的一个顾姓镇主任有关。
2000年11月,与姜相识的顾某打电话给在南京参加党校培训的姜,表示想搞房地产开发。姜于是给顾推荐了苏州水利局在园区附近的150亩土地。水利局在上世纪90年代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一直没有开发,迫于资金压力,急于转让。顾承诺“事成后利润平分”。
2002年下半年,苏州官方出台相关政策,超过2年没有开发的属于招标拍卖范围的项目用地,一律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水利局那块土地也在被收回之列。但其时顾已买下那块地,打算向苏州工业园谈判索赔。
姜示意顾以外商的名义向市领导反映问题。顾遂与一家香港投资公司搞了个假合作,然后以这家公司的名义给时任苏州市委书记写信。果然,事情引起重视,市委一位副秘书长被指派调查,解决此事。
因有身为分管副市长的姜出谋划策,顾顺利通过土地置换,拿到了土地证。后顾将90%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净赚1.9亿元人民币。2003年底,做梦也想不到会一下子赚这么多钱的顾出于“感激”,将其公司账上的8250万元全部送给了姜。
父子共受贿致案发
1948年12月,姜出生于苏州市原吴江县震泽镇。上世纪80年代初,时为镇文化站站长的姜,在接待全国人大一位领导时得到赏识。在这位领导的推荐下,姜以第一名的成绩被选派到南京大学经济管理干部专修班学习。
没有什么特殊背景的姜,命运从此发生转折,直至高升至苏州市副市长。
知情人士称,姜利用手中的权力,将苏州一处园区规划中轻轨线路旁的一块农业用地变更为商业和房地产开发用地,并将这块地交给其子姜荑的福海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拍卖过程中,姜氏父子与一房地产商私下达成协议,将拍卖底价降低,帮助其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获得这块地,双方按照比例分配所得利润。
后来,苏州轻轨项目暂停建设,这块土地价格下跌,开发商无法获得预估的利润。姜氏父子却依然按照原订协议向开发商索要分成。一气之下,开发商向有关部门举报。
事实上,姜案案发,并不这么简单。问题首先出在其子姜荑掌控的福海拍卖公司注册资金来源上。
2002年春节后,赋闲在家的姜荑谋划开一家拍卖公司。但开拍卖公司要一大笔注册资金和业务周转金。姜荑找到姜人杰担任董事长的苏州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担保公司总经理陈某“想办法”。这家担保公司是国资背景,与姜家交往密切的陈从公司的账上“借”给姜荑1200万元公款,作为拍卖公司的注册、启动资金。
2002年10月1O日,年仅26岁的姜荑任总经理的福海拍卖行挂牌营业。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福海生意兴隆,几乎把苏州同城的拍卖公司挤垮,中旅大厦,原吴江审计局大楼,新艺城大厦(原苏州文化大市场)等国有资产的拍卖都是福海的业务。
至2004年4月被查,福海拍卖行的业务总额高达8.1亿元人民币,占苏州拍卖市场的40%左右,纯利润超过4000万元。
福海公司对文物、艺术品的拍卖没有兴趣,做的全是“政府的生意”。苏州一位拍卖师称,福海如日中天,就是靠姜人杰“捧场”。
福海的“霸道”引起拍卖圈的强烈不满。官方所称姜案是接“群众举报”,其中即有来自苏州拍卖圈的“情况反映”。
福海的生意好了,1200万元人民币的启动资金却“忘记”了及时归还。国家审计署到苏州进行专项审计,发现苏州某专项资金中少了1200万元。姜闻讯后顿觉不妙,让姜荑赶紧把这笔钱还给担保公司,但马脚由此露了出来。
新型受贿定性难题
知情人士称,姜案事发3年悬而不决,原因复杂。案中出现的新型受贿手法,给涉案金额的定性带来了难题,在司法界引起争议。这也是辩护律师在辩护词中再三强调的地方。
姜所谓“新型受贿”,流程其实很简单:就是权力在姜人杰手中,通过儿子的福海拍卖行这条途径“变现”。
苏州市发改委一官员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开发商看好一块农业用地或者工业用地后,搞定能转变土地性质的“一枝笔”姜人杰,付给原使用者一定补偿金后,由政府出面收回土地;然后,土地再交由福海公司拍卖。拍得后,再由姜将土地性质转变为商业、房地产开发用地。这么一拍一转,土地差价惊人。
福海拍卖行在其中起“掮客”作用。在土地被拿出来公开拍卖时,事先与开发商商量,以约定的低价拍卖成交。最后,姜与开发商从所获利润中分成。
2001年2月姜从苏州外经委主任的位置上升任副市长。至被“两规”时的2004年8月,姜在任42个月。这期间,苏州头等大事就是迎接世界遗产大会在苏州召开。苏州老城区改造进入高潮,苏州市政府为此投入100亿元人民币,这给姜的“新型受贿”找到了实现机会。而近年来苏州市的市政建设总投资高达2300亿元人民币。
姜案至今悬而未决
在苏州,姜人杰是实干型的“能人”。
一位接近姜人杰的人士称,更难得的是,生活中,姜不赌不嫖不养情妇,与目前常见的贪官明显不同。
不少苏州市民仍认为,姜为苏州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
有人甚至埋怨姜的儿子姜荑给姜副市长“惹了祸”。
媒体援引姜人杰在吴江市档案局工作的远亲的话说,其实早在2003年,苏州市委领导已就姜荑拍卖公司的事情警告过姜人杰。
姜人杰可能意识到危机。2004年六七月间,他安排姜荑,设法将家里的大量资金转往香港。
但姜人杰没有想到,纪检机关早在2004年初即注意了他的问题,特别是在国家审计署发现1200万元资金被挪用问题后。姜家的异常动作马上引起有关方面的警觉。就在姜荑赴云南处理资金转移时,姜荑被抓获,姜人杰因此事发。
姜案由中央纪委责成江苏省和苏州、无锡市纪委联合查办。姜荑一案目前在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审理。沧浪区一位法官称:“老子不判,儿子怎么判?”由于姜人杰案迟迟没有结果,姜荑的案子也只能往后拖。
姜一直认为,问题出在其儿子姜荑身上。但2007年5月30日中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认定家属收钱视同本人受贿。
南京大学法学院一名刑法专家表示,特别是在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受贿649万元人民币被判处极刑后,姜人杰想保住一条命已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