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廉政网——《廉政了望》受贿所得用于公务的法律适用 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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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了望》受贿所得用于公务的法律适用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文—汉台检

            陈某,某县农电站站长。2000年8月,该县一建筑公司经理王某得知农电站要修建宿舍办公楼后,便找到陈某,表示想承揽该工程,并许诺事成之后一定感谢。同年10月该工程招标时,陈某给王经理的公司打了信誉最高分,使王得以中标。2001年6月王为表示感谢送陈2万元。陈某将此事告诉了其主管局长李某,并称将此款作为跑项目的费用,李表示同意。后陈用此款到省上跑来了项目也争取到了资金,经查农电站没有发现陈到省上跑项目等费用报销开支。

            意见一:陈某虽收受了王某2万元,但其后主动给主管领导作了汇报,在主管领导同意下将此款用于单位公务开支,应视为该款已充公,不以受贿罪认定。

            意见二:王某虽将此款送予陈个人,但陈某系单位领导,其所收之款又供本单位进行了使用,应按单位受贿进行认定处理。

            意见三:王某是向陈个人行贿,陈予以收受,赃款的去向并不影响陈某受贿罪的成立,陈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但应酌情从轻处理。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从受贿罪的构成四要件上来说,陈某系某县农电站长,其身份符合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殊主体的要求。

            陈某在收受王某现金前,已明知王某想承建农电站宿舍办公楼并有事成后定感谢的意思表示,即陈主观上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而且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其行为符合受贿罪客观方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求。由此不难得出陈某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受贿罪,应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的行为属于事后受贿。

            二、第一种意见的错误在于对受贿罪既遂、未遂的犯罪形态把握不准。

            受贿罪只要求行为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并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即为既遂。至于是事前收受财物还是事后收受财物,是否实际上使他人取得利益,赃款赃物是已用还是公用均不影响受贿罪既遂的构成。陈某虽在非法收受现金后曾向局领导汇报过此事,且将2万元现金用于去省上为单位争取资金和跑项目,但这均属于受贿既遂后,对赃款赃物的处理。这些情节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换言之,它们仅是量刑情节。

            三、第二种意见的错误在于混淆了受贿罪和单位受贿罪。

            仔细研读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和三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我们会发现,两罪的主体不同,构成犯罪的情节要求不同。受贿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情节上要求数额5000元以上为立案标准,而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且要求“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本案中,从接受王某寻租公权到谋取利益再到非法收受现金这一系列行为都是陈某一人完成的,其所在单位县农电站并未参与其中。单位介入时(即陈某将收受王某2万元一事告诉了其主管局长李某后)已发展到犯罪既遂后的赃款处置阶段,并不能据此就认定是单位受贿罪。加之,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明确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强行索取财物或影响恶劣或损失重大的才予立案。本案的数额仅2万元,亦不符合单位受贿罪数额巨大的情节。

            综上,笔者认为本案陈某行为的准确定性应为受贿罪既遂,惟此,才能在打击犯罪方面作到不枉不纵。但考虑到其具体情节,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对其在量刑上较大幅度地从轻处罚,以区别于犯罪情节较严重的受贿行为,充分体现法律适用的公平、公正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