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忠生前是河南省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总支书记、主任,2月27日凌晨猝死。28日,新县县委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他个人三等功。然而,却有群众爆料称郭世忠是应酬饮酒过度死亡。(3月11日《人民网》)
也许,人们还记得,去年8月,不少媒体都登了这样一则报道:河南省信阳市实施禁酒半年来,酒类招待费下降30%以上,政府接待费用仅酒水一项节约近4300万元,相当于一个小县的财政收入,用这些费用可以建一个工厂,建40到50所小学。
才短短几个月,竟然出现了计生委主任饮酒猝死的消息,这令笔者不得不追问,莫非信阳的“禁酒令”失效了?
面对这个事件,笔者关注的重点已经不在于饮酒猝死该不该记功、表彰的问题,而是信阳的“禁酒令”到底是真禁还是假禁?是否真的如信阳市有关部门所说的,实施半年招待费就下降30%,仅酒水就节约开支4300万元,是否真的做到了对违背“禁酒令”者严惩不贷。
要知道,面对“禁酒令”取得的巨大成效,信阳市委书记王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表示,“信阳禁酒的成功贵在认真,并将长期执行下去。”那么,这个长期到底是指多长时间呢?为什么事过半年以后,新县就发生这样的事呢?
退一万步讲,如果这位主任是为了工作,为了招商引资,为了接待客商而饮酒“送”命,我们还能够理解,也应当表示同情。可是,偏偏这位主任是受请于下属的一个乡的领导,是被请,而不是主请。我想,布置计划生育工作总不至于要到酒席上吧。
王铁书记曾经公开表态,省委书记来了,中央的部长来了,我们也照样不拿酒喝。可以不给省委书记、中央部长拿酒,却无法不让下属拿酒,无法不让计生委主任喝酒,而且喝完酒后还到娱乐城去潇洒,这不是莫大的讽刺吗?
笔者注意到,信阳的“禁酒令”中有这样一条禁令,那就是“禁止在工作日中午饮酒”,这是否意味着,晚上可以畅饮呢?这位计生委主任,是否就是中午不能饮酒了,才在晚上狂喝呢?
我们毫不怀疑信阳市在禁酒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但是,“禁酒令”发布一年后,竟然出现饮酒猝死的事件,这实在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