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5日下午召开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总理发表讲话。温家宝指出,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是各种腐败现象产生蔓延的重要原因。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3月26日《人民日报》)
温总理在总结过去五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必须把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这为2008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惩治腐败,必须“两手”都要硬(一手抓制度建设,一手抓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而重在防患于未然。温总理“剑”指加强监督制约权力的制度建设,给它“上铐”,抓住了防腐“源头”,无疑具有深远的意义。
权力,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也指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条件下,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或是代表本单位、本部门行使权力的个人,其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所以,这样的权力,是公权而不是私权,应当代表人民行使权力,造福于人民,造福于社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如果失去监督制约,就很可能造成掌握权力的主体以权谋私,使公权私有化,侵犯和损害人民的利益。
以往的教训就在于,我们往往偏重于用权力造福于人民,服务于国家和经济建设的一面,而忽视了失去监督的权力危害人民、危害社会的一面,结果出现权力腐败。“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权力,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是一个社会、一个单位出现腐败现象的最基本规律。譬如,现实中不难看到,有些单位往往注意执行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纪律,而忽视了个人对组织、下级对上级监督权力的行使;重视了组织对个人、上级对下级的领导作用,而忽视了个人对组织、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作用,这就必然出现权力倒挂现象。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就要有保证权力公开、透明行使的机制,有遏制权力“暗箱操作”的强有力制度。因此,扎实推进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给权力上制度“铐”。只有这样,才能对权力的行使与运用形成强大的制约力量,防止滥用职权,防止把公权变为私权,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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