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廉政网——将权力用到极致的粮食局长 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

<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廉政教育 > 廉史镜鉴

        将权力用到极致的粮食局长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图片说明]:漏洞

          职务不高但有权力 权力不大却能敛财

          将权力用到极致的粮食局长

          漏洞

          作为一个县的粮食局局长,职务不高,权不算大,但覃承强却把手中仅有的那一点权力用到了极致。日前,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滥用职权 偷梁换柱弄虚作假

          覃承强是2004年开始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兴业县粮食局局长的。2005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作出决定,继续对部分粮食生产县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与粮食订单收购挂钩试点工作,其中分配给兴业县的订单粮食收购任务为1.5万吨,并明确规定收购早籼稻谷的价格为每公斤1.44元,直补的标准为每公斤0.10元。

          担任粮食局局长刚一年的覃承强心里明白,根据往年收购本地粮食的情况,要完成1.5万吨的收购任务是很困难的。但这难不倒覃承强,他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高招”。

          当年8月,覃承强带领该县石南粮库原主任莫希宁(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远赴江西、湖南等地考察,并以每公斤1.53元的价格购进粮食599.6万余公斤。由于外购粮食价格比规定收购价格高,因此造成外购粮食亏损53.9万余元。但覃承强对填平亏损早有准备,他要求各乡镇粮所虚开粮食订单套取直补金,然后参照各乡镇粮所往年收粮情况直接分配套取任务。按照覃承强的安排,全县13个乡镇粮所共虚开粮食订单599.6万余公斤,套取直补金59.96万元。

          通过如此偷梁换柱,既能顺利完成任务,又能填平亏损,实在是一举两得。因此,覃承强在2006年又如法炮制套取直补金85万多元,其中30多万元由兴业县粮食储备管理公司用于购粮,另外的54万多元分别存放在各乡镇粮所。

          损公肥私 粮仓“蛀虫”吞噬公款

          现年55岁的覃承强,从1990年开始便是正科级干部,经过10多年的打拼仍无法实现“更上一层楼”,因此在调任粮食局局长后,他在全力完成上级分配的工作任务的同时,不忘借机为自己捞上一笔。因为他清楚,自己如果再不出手就真的没机会了。

          但覃承强并不是有好处独吞的人,在捞取好处时,他要与自己的左膀右臂共享,由此带出一批粮仓“蛀虫”。2005年八九月份,覃承强与时任兴业县粮食局副局长的卢相福(因犯贪污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时任兴业县粮食储备管理公司经理的莫罕敏(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时任兴业县粮食局计财股股长的黎雄(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时任兴业县石南粮库主任的莫希宁、副主任梁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出纳陈奕胜(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等人经过商量,决定以销售费用为名,套取包干销售自治区储备粮利润24.5万元,然后将其中的4.9万元进行私分。当年中秋节前,覃承强又与卢相福、莫罕敏、黎雄、莫希宁等4人将套取出来的利润款中的7万元进行私分。

          权钱交易 权力成为谋私工具

          当一个人的灵魂一旦被金钱侵蚀,他手中的权力就成为其实现自己贪婪欲望最有用的工具。

          早在2002年,兴业县农业局职工集资兴建住宅大楼,时任该局局长的覃承强于2003年至2004年春节期间,先后3次收受工程项目经理陈金汉(另案处理)送来的5万元。除了搞工程建设受贿外,采购救灾大米他同样伸出黑手。2006年1月至9月,受民政部门委托,在向米厂老板黄飞采购351吨救灾大米时,覃承强向黄飞索要每斤大米0.02元的回扣。法院经审理查明:在2003年至2007年春节期间,覃承强先后收受陈金汉、黄飞等人送给的贿赂款共计6万余元。

          掩盖劣迹 会计凭证化为灰烬

          自覃承强担任兴业县粮食局局长后,他专门设置了一本账外账,其中的资金主要用于单位发补贴和领导外出旅游、学习使用,并且每年结算一次。该本账外账由覃承强和莫罕敏直接负责,具体保管则由黎雄与兴业县粮食局原会计兼粮食贸易总公司副经理谭鸿阳(因犯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被判处罚金5000元)、粮食局出纳莫某共同负责,一式三份各存一份。

          私设“小金库”毕竟是一种违规行为,况且账外资金也已经花完,再保留账目已没有必要,甚至还会成为祸端惹来麻烦,于是,覃承强决定将2005年至2006年的账外收支会计账目凭证销毁。被烧毁的账外收支会计账目凭证金额高达80万元。

          人的一生,犹如围棋一局,不仅要有好的开局和中盘,更要有好的收盘。覃承强从局长到囚徒,是他以弄权开始、以犯法告终的必然。以权谋私的覃承强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再次验证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愿覃承强的教训能让手中握有一定权力、正在或准备行走在犯罪边缘的人警醒,不要心存侥幸,记住这么一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