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在长达16年的时间里(1991年到2006年),漯河分别由三任市委书记主政,他们是王有杰(1991-1995)、程三昌(1995-1999)、刘炳旺(1999-2006)。现在,三个“一把手”相继落马。
三名市委书记连续落马,颇带戏剧性色彩。王有杰在当漯河市委书记时,程三昌是市长;程三昌接任书记后,刘炳旺是市长。也就是说,这三名市委书记曾经是在一个“战壕”里战斗过的战友,他们一个担任“一把手”时另一个当“副手”。然后,“接力”任职,继而“接力”落马。
将上述情况简单归咎于贪官自身蜕化变质和监督制约方面的漏洞,显然难以完全解释这种“前腐后继”现象。笔者以为,更深层次的原因于当地官场的腐败风气有莫大关系。
人的思想作风养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处的环境。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大致不差。一个风清气正的官场氛围环境中,干部大多上进心强、踏实务实,歪风邪气较少,领导班子一般比较团结,领导干部大多清正廉洁。而那些歪风邪气猖獗、腐败风气盛行的地方或单位,拉拢关系、吃吃喝喝、迎来送往习以为常;干部们心浮气躁,自私自利的多,安于奉献的少;热衷于买官卖官或跑官要官的多,清正廉洁者少。
长期在这样的环境氛围中成长,“好人”有可能变坏,“坏人”会更坏。因为,这样的官场有着极强的腐蚀性、“传染性”。“一把手”“生病”,班子其他成员往往也已“病入膏肓”,传染一个班子集体、一个单位还不算,甚至会败坏掉一个地方的整体风气。并不是耸人听闻,当年湖南郴州官场,自原市委书记李大伦以下,几乎“全军覆没”。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在他的“传染”下,多少药监系统的领导干部相继“病倒”?还有前几年河南省三任交通厅长相继落马。难道不是与这些地方、单位的不良风气有关?
在这样的官场氛围中,“好人”受坏风气的影响,有时不变坏都难。河南漯河原市委书记刘炳旺案办案组人士介绍,“那时,县级干部调整频繁,有个县级干部为了保住位子,把家里的沙发都卖了。”试想,这个地方的干部为了当官和保住头顶的“乌纱帽”,竟然到了“砸锅卖铁”、卖沙发“跑官”的地步,还如何风清气正、执政为民?这样的官场不是一个腐败“大染缸”还能是什么?这样的官场,将坑害多少良民百姓?将会让多少干部失足和沦落?不得不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诚然,反腐败是一种系统工程,我们在反腐败斗争中,不应该指望“贪官们”的自身觉悟,事实上贪官们一旦开始“腐败”是很难自觉“悬崖勒马”和幡然悔悟的。最根本的是,我们在加强制度建设和构筑强力反腐“防火墙”之时,绝不能忘记净化官场风气这根弦。要有扶正祛邪的决心,要坚定地从抓党风、政风和廉政建设做起,并一以贯之、坚持不懈。只要我们真正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就像中组部长李源潮近期强调的那样,坚决不用“四种人”,把好官员“入口关”、“提升关”。如此,才会从根本上消灭孳生和繁衍“腐败书记”们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