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发生在合肥市土地管理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合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分析出了土地系统违规违法行为的13种表现形式。分别是:
1.超出法定范围,对经营性项目实行划拨用地。
2.原划拨土地已转为经营性用地,不按法律规定向政府上缴土地收益。
3.改变用地条件需补交地价款而不补交,以及非法批准减免补交地价款。
4.未达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得到相关行政部门批准。
5.贪污、挪用土地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收益。
6.不按规定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或者协议出让结果。
7.确定出让底价时不经集体决策。
8.泄露出让底价。
9.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10.擅自减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1.擅自简化土地转让流程,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
12.审批权的不当行使。
13.通过转让地上房屋所有权,变相低价转让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