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万州区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三峡都市报社原社长侯长栩有期徒刑十一年,赃款62万元没收上缴国库。听到判决结果,侯长栩如五雷轰顶。他始终不明白,自己在法庭上已当庭翻供,拒不认罪,为何还被判十一年?面对今后的铁窗生涯,自己又该作出怎样的反思呢?
1、三峡文化名人的蜕变 面对达官显富的一掷千金,侯长栩感受到了文化人的穷酸劲儿
今年55岁的侯长栩,大专毕业,主任记者,在三峡库区乃至重庆文化界都颇有名气。
1973年参加工作的他,凭着自己的实力,一路打拼,先后在巫山县教育局、原万县日报社、原万县地委办公室和宣传部、万州杂志社等部门工作过。曾担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中国地市报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市文联副主席、万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三峡都市报社社长和万州区文联主席等多项职务。
从侯长栩的人生轨迹可看出,他工作踏踏实实,兢兢业业,曾干出过不错的业绩,得到了领导和社会的认可。
侯长栩从事新闻工作已30年,采编的上千篇文章被中央和地方各大媒体采用,个人还出版了专着《山野的报告》,主编的报告文学集《下庄人》获中国地市报新闻奖。由他策划、组织的大型方言话剧《移民金大花》,荣获重庆市第三届文学艺术奖。身兼万州区文联主席的侯长栩,创建了三峡文学院,成立了三峡诗社,结集出版了21本《三峡诗词》。2001年9月,他组织带领30多名记者、作家、音乐家、摄影家到巫山县,拉开了“见证三峡”活动的序幕,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播洒一路辛勤汗水,摘取了一顶顶荣誉桂冠,但这并没有使侯长栩感到有多少成就感,与那些达官显富整天出入宾馆酒吧一掷千金、花天酒地相比,他真切地感受到了文化人的穷酸劲儿。渐渐地,他内心世界的天平开始倾斜。
2002年,眼看自己要步入退休行列,政治生命的列车即将抵达终点的侯长栩,把文化人那种六根清净、“宁愿清贫不要浊富”、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品质当成过时的教条。他决定抓住手中拥有权力的最后机会,攫取一桶“黄金”,以便过一个比较富裕的晚年。
2、权钱交易的无缝对接 第一次看到权力带来如此大的经济效益,侯长栩欣喜若狂
侯长栩手中的权力确实很大。从1999年1月至案发,他一直担任万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三峡都市报社(原万州日报社)社长、党委书记,还在社会上兼任多项其他职务。作为报社法人代表,对有在职员工700多人的报社任何重大事项,只有他才有最终拍板权。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尤其是当一个人的心灵被铜臭浸染之后。侯长栩也不例外———
2002年6月,三峡都市报社决定修建新闻综合楼,成立了以时任副社长唐民龙为组长的建房领导小组,但工程的发包、款项的拨付等重大事项仍由侯长栩签字算数。
重庆某建筑公司得知信息后,想承建此工程。于是,该公司万州项目部负责人陈某想方设法请托侯长栩关照。
2002年下半年,侯长栩从旧宿舍搬进新房居住。有一天,陈某给侯长栩打电话,让他到报社开办的新闻酒店茶楼去叙叙感情。侯长栩到达后,陈某借祝贺乔迁之喜为名,将装有现金的袋子交给侯长栩。侯长栩怀着兴奋的心情将袋子提回家后,清点发现共有20万元现金。第一次看到权力带来如此大的经济效益,侯长栩顿时欣喜若狂,感觉钱来得太容易了!
就这样,金钱启动了侯长栩贪婪的阀门,糖衣炮弹已经摧毁了他脆弱的思想防线。
在工程招投标开始的前一天,陈某为能保证中标,来到侯长栩的办公室,说要表示一下,希望侯长栩笑纳。接着,陈某将一个包放在办公桌的右侧后就离开了。侯长栩打开包一看,发现是10万元现金,心中又是一阵窃喜。没过几天,当建房领导小组筛选公开竞标入围公司时,侯长栩拿着陈某所在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边翻边说:“重庆这家公司不错嘛,我们既然公开招标,不论本地外地都应一视同仁。”侯长栩的话外之音,众人心领神会。其后,陈某所在公司果然顺利中标。陈某在得知中标的消息后,又迅速将2万元现金送到侯长栩的办公室表示谢意,以此进一步加深感情。
2002年11月1日,陈某以重庆某建筑公司的名义,与报社签订了施工合同。双方约定,该工程的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方式,建设期内工程单价和费率均不作调整。然而,2004年4月11日,陈某却以钢材涨价为由,向报社提出补偿。报社回复“钢材价格上涨的风险应由建筑企业自己承担,不由建设方承担”。2005年9月30日,三峡都市报社新闻综合楼工程经审核造价为1794万余元,建设方、承包方均签字认可。同年10月28日,侯长栩在工程决算之后违反合同约定,主持建房领导小组和报社党委会议,由他拍板决定补偿陈某143万元。
陈某为表谢意,送给侯长栩3万元。不知这次侯长栩是嫌金额少,还是想装一装清廉的样子,他将3万元钱交给了单位财务中心。陈某知道后,又送给侯长栩10万元。就这样,侯长栩利用手中的权力,在报社新闻综合楼工程的发包、工程款拨付、工程款借支、决算以及补偿方面,多次为陈某谋取利益,自己从中收受对方好处费,实现了权力与金钱的无缝对接,他的内心也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侯长栩每次将陈某贿赂的钱拿回家时,对其妻均谎称是评审费、稿费、策划费之类。他对外则经常宣称,妻子炒股赚了不少钱。
3、承认罪行后又翻供 认为只要自己不认账,法律就拿他没办法
侯长栩自认为肮脏交易做得天衣无缝、无人知晓,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特别是工程决算后还给建筑方补偿143万元这一反常行为,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激起了群众强烈义愤,不少人写信给纪检部门要求彻查侯长栩等人的经济问题,并告到中纪委。中纪委及时交办,并指示要严肃查处。
2007年7月,侯长栩、唐民龙等受贿窝案由万州区纪委移送万州区检察院。经过3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侯长栩和唐民龙分别被“请”到了检察院。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唐民龙很快就供述了收受建筑老板陈某8.5万元的犯罪事实(唐民龙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侯长栩也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然而,侯长栩毕竟是一个“头脑灵活”的人,他在看守所经过一段时间琢磨后,翻供了。他错误地认为只要自己不认账,法律就拿他没办法。2008年6月3日,侯长栩受贿案开庭审理。在法庭上,侯长栩显得一脸无辜,大谈自己的功劳和政绩,拒不承认有受贿行为。其辩护人也作无罪辩护。公诉人依据形成链条的证据,对侯长栩的狡辩进行了有力指控,证实从2002年至2006年,侯长栩先后13次收取陈某感谢费共计62万元。今年8月,法院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侯长栩有期徒刑十一年。于是,被铜臭浸染的文化人侯长栩不得不到他本不想去的地方。
早在侯长栩受贿情况逐渐明晰的时候,办案检察官发现三峡都市报社还有其他人员涉嫌受贿。于是,同纪委干部一道,迅即到报社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和职工代表大会,讲清政策。会后,有3人到纪委投案,2人到检察机关自首。目前,在三峡都市报社窝案中,检察机关立案查处6人,已判刑4人,2人正在审查起诉中。
4、办案检察官的忠告 拿权力换金钱,最终得到的将是冰凉的手铐
侯长栩身为报社社长,为了不义之财而一步步沦为金钱的奴隶。而他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竟百般抵赖,毫无悔改之意,以所谓“不缺吃,不缺穿,没必要受贿”的荒唐辩解,来否认自己的受贿事实,企图逃避法律的惩罚。对此,办案检察官一针见血地指出:“难道真像侯长栩辩称的那样不缺吃不缺穿,就不受贿吗?只要人们稍加思考,就不难发现那些在金钱面前栽倒的贪污受贿者,哪一个不是位高权重,哪一个又是衣食不保呢?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贪婪使他们丧失了理智,无视党纪国法!”
党的政策历来就是赏罚分明,你有多大的贡献,党和人民就会给你多大的荣誉和奖励;你有多深的罪孽,你就会受到多重的惩罚!如果侯长栩能够坚持在正确的人生道路上好好做官,坚持文化人的道德操守,也许他的一生都将是闪光的。然而遗憾的是,他不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和培养、不珍惜个人的荣誉,利令智昏,大胆玩弄手中的权力,不顾一切践踏法律,才使自己走上了被告人席,接受法律的审判。
谈到在三峡都市报社综合楼工程建设中,侯长栩、唐民龙等人相继因受贿罪而受到审判,办案检察官说:“我们在为他们的堕落感到惋惜的同时,也再次向社会发出警告:扭曲的信念,是驱使犯罪的恶魔,拿权力换金钱,最终得到的将是冰凉的手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