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毋庸置疑地在中华民族的光辉史册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实现了“有特色、高水平”和“两个奥运,同样精彩”的目标,赢得了“真正的无与伦比的奥运会”和“最伟大的残奥会”的赞誉。这些赞誉的背后,浸润着第29届奥运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奥监委)及各级奥运监督机构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他们对奥运各项工作进行了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确保廉洁高效、规范有序。
奥运监督工作得到了中央有关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指出:“在北京奥组委及奥运会监督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各级奥运监督机构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整个奥运筹办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指出:“奥运监督工作经验得到了国内外的充分肯定,是奥运遗产中一笔重要的精神财富,对于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筹备阶段:履职尽责保廉洁
“奥运监督工作是奥运筹办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奥运会成功举办的重要保证。”中央纪委副书记、第29届奥运会监督委员会主任黄树贤高度重视奥运监督工作对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要意义。在奥运会筹备过程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奥监委在北京奥组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奥运监督工作贯穿于奥运会筹办阶段各项工作之中,对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做好奥运监督工作的重要基础。奥监委成立以来,各级奥运监督机构按照奥监委的要求,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制定了大量的规章制度,包括财务、人事、外事、采购、物资、合同、礼品和纪念品、市场开发、捐赠、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的200余项制度。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北京、青岛以及京外足球赛区城市的奥运场馆建设和监督机构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各自建立健全了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招投标管理、财务管理、资金支付、投资控制、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的制度体系。
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层层落实“廉洁办奥运”责任制,是做好奥运会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奥监委针对奥组委和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工作人员大多是临时抽调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在奥运筹办工作中建立健全“廉洁办奥运”责任制的意见,明确要求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不仅要带头廉洁自律、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也要对分管工作、部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部门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廉洁办奥运”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工作管辖范围,明确各级领导人员的责任,并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形成责任体系。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参与奥运筹办工作的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场馆团队都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制度。2008年,随着场馆团队的组建完成,各场馆都已建立了“廉洁办奥运”责任制,场馆团队主任和各业务口负责人签订了“廉洁办奥运”责任书。
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监督是奥运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奥监委积极开展视察检查活动,加强对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监督。在2008年初制定的监督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中,根据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的进度,确定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重点,制定视察检查方案。2008年以来,在奥运场馆建设过程中,奥监委对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北京、青岛、上海、天津、沈阳、秦皇岛的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和监督工作情况分别进行了3次以上视察和检查,重点是工程建设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各项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场馆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标准落实情况、工期进度执行情况等。针对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奥监委向奥运场馆建设单位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协调有关奥运场馆建设监督机构督促落实,有效促进了场馆建设工作的规范和公开。
赛时监督:关键时刻不“疲软”
北京奥运会开幕以后,奥监委加强对场馆团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赛时,各场馆监督办公室把对人、财、物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按制度规定监控场馆物资使用及临时性支出的审批过程,确保各项决策有据可依。
各场馆监督办公室注重加强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对各项工作效率、效果的监督,促进场馆各业务口提高赛事筹办工作效能,对照各业务口计划、标准和要求,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尤其是针对测试赛期间多次发生问题的颁奖环节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效能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同时奥监委有关部门还认真受理服务投诉工作。奥组委监察审计部与各场馆监督办公室建立了赛时受理服务投诉联系机制,快速协调解决各类纠纷,为奥运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截至2008年9月20日,受理各类服务投诉607件,其中邮件投诉咨询314件,电话投诉咨询293件。这些问题中,涉及票务问题的有83件,涉及法律问题的有69件,涉及志愿者问题的有33件,涉及场馆问题的有47件,其他咨询、建议类375件。对这些群众来信来电,均认真办理,进行直接答复或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办理答复,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善后工作:监督检查力不减
北京奥运会结束以后,奥监委并没有放松监督检查工作,而是认真处理奥运“遗产”,做好善后工作。奥监委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赛后总结阶段的场馆审计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提交审计报告。通过对会计资料的审核,审查支出及核算的真实性、及时性、合规性和效益性;通过全过程参加赛后物资清点和回收工作,审查物资的清点与回收各环节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审查前一阶段审计监督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了对物资回收和处置工作的监督。奥监委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类物资的回收情况进行审查、审核;配合相关归口部门对物资进行赛后盘点;对遗失、损毁的物资进行追查,分析原因并分清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报告程序,及时向监察审计部和场馆属地派驻监察机关报告。
为场馆团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提供保障服务。奥监委根据奥组委善后工作计划的统一安排,完成好各项善后工作的监督任务。协助场馆团队推动和完成各项善后工作任务,配合有关业务口做好财务结算、物资回收处置、合同执行和人员安置等重点善后工作。配合场馆团队加强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善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场馆团队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整个奥运筹办工作善始善终,实现“节俭办奥运、廉洁办奥运”的目标。(记者 戴 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