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因涉嫌犯“三宗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上周在天津受审,法庭将择日宣判。陈良宇被检方指控的两项滥用职权罪行,均与上海社保案直接关联。在庭审中,陈良宇作了两分钟最后陈述:“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审判长表示其认罪态度很好。(4月1日《华商报》)
这让人想起了另一个贪官的忏悔。就在去年,河南省委原常委、郑州市原市委书记王有杰在法庭陈述时声泪俱下,说“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和信任。”还称,愿意将自己作为腐败典型警示他人。贪官受审时的忏悔之声总是那么的耳熟能详,这到底是一种巧合,还是一种“技巧”?
如果说是巧合,说明陈良宇在法律的感召之下有可能良心发现,真心悔过,认识到自己的罪行严重,给党和人民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也给他的家庭带来了不幸,所以他在法庭上由衷的发出“对不起”之声。而审判长在庭审结束前表示陈良宇认罪态度很好,积极退赃,合议庭将积极考虑这一情况,对他的认罪态度做出了回应。至于与其他贪官的忏悔之声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愿这纯属一种巧合。
然而,人们也曾不止一次见到贪官千篇一律的“廉价忏悔”——有的人凭着平常台上练就的“嘴上功夫”,滔滔不绝,旁证博引,以此触动旁听者;有的人“陈谷子烂芝麻”都抖了出来,“忆苦思甜”,痛不欲生,以此打动审判者;有的人自我诅咒加怨天尤人,深挖“小农思想”,批判“潜规则”,以此转移视线……如此“公式化忏悔”能说是“巧合”吗?依笔者看来,不是巧合而是一种“技巧”。
这样的“技巧”之所以久用不衰,因为对贪官来说,这是一种大祸临头的“次优选项”。一是为了骗取同情,减轻罪责;二是为了寻找心理安慰,自欺欺人。侥幸心理几乎是所有腐败分子的共同心态,既然走到了身败名裂这一步,也只有试试忏悔这一招了!只可惜成了阶下囚才想到了党的培养,想到了愧对人民,想到了对不起家人,为时晚矣!那么,陈良宇“三个对不起”到底是真实情感的表达,还是逃脱罪责的“技巧”,这确实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