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服务为本绩效为本
为提高行政执行力,努力打造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深圳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治庸计划”强调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实现行政权力运用到哪里,监督就到哪里;财政性资金支出到哪里,审计就到哪里;公共服务提供到哪里,绩效评估就到哪里。
“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实行1年多后,深圳市共问责294人,探索建立了多项预防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掀起“责任风暴”不是刮风,“治庸”也不仅是治人,“1+6”文件的出台,主要是为了解决政府行政执行力不高的问题。我们的总体思路是确定政府职责,明确内部责任分工,为全面履行政府责任奠定基础
记者:2005年,深圳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强烈反响,当时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马敬仁:在深圳全市干部队伍中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主要是为了解决政府行政执行力不高的问题,这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提高机关行政效率、效果和效益,创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现实要求。
记者:很多人会有这样的顾虑,“责任风暴”仅仅是政府自上而下刮的一阵风,因此对这种以政治动员方式推进的改革不以为然,你怎么看?
马敬仁:事实证明,深圳所掀起的“责任风暴”不是刮风,“治庸”也不仅是治人。我们出台了“1+6”文件,“1”指的是《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6”指的是办法措施,即《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察工作的意见》6个配套文件。“1+6”文件确定了政府职责,明确了内部责任分工,为全面履行政府责任奠定了基础,是一套系统、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是深圳加强政府行政执行力和廉政建设的一次重大体制机制创新。
记者:“1+6”文件实施的效果如何?
马敬仁:实施一年以后,在“责任风暴”中,深圳市共问责294人,探索建立了多项预防性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的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也越来越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初步形成了比较系统化比较完整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要通过严格的制度设计、严厉的责任追究、严密的内部监管,使行政监督无处不在,让政府公务员切实感受到巨大的监督压力,不想腐败,不敢腐败,也不能腐败,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
记者:其实“责任风暴”、“治庸计划”这样的提法并不是深圳的首创,在此之前,江苏浙江等地就掀起过“效能革命”,四川也针对公务人员“不在状态”出台过严厉措施,很多人对这种体制内部的监督和整顿感到麻木了,为什么深圳会取得这么好的效果?
马敬仁:一是深圳有比较好的市场经济发育环境,给体制改革的推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公务员和市民整体素质较高,参与度高;三是深圳有全国唯一单列的监察局,在权力监督、制约制度化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掀起“责任风暴”的关键在于,必须通过长期的制度安排,形成一个长效机制,才能持续化地推行下去。
记者:在制度化建设方面,深圳做了哪些尝试?
马敬仁:“1+6”文件确立了行政责任机制的5个要素,包括职责设定、目标管理、行政监督、绩效评估、行政问责。核心就是要通过这样一些制度设计和内部监管,使政府公务员切实感受到巨大的监督压力,让他们头戴“紧箍咒”,心中有“红线”,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
记者:这个行政责任体系具体是怎么实施的?
马敬仁:我们实现了目标管理,以目标统领政府工作全局,将每一项工作任务详细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具体落实到人,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目标要求,有责任主体。为了推进目标管理,我们初步建立了一套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监督机制。开发建设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电子监管系统等,使行政监督由软约束转变为硬约束,增加了行政审批透明度,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建立健全了行政监督沟通协作机制,整合政府监督资源,建立由监察机关牵头,财政、审计、法制、人事等部门参加的行政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了行政监督链条。监察局还制定了全市行政审批绩效评估量化标准,每个月对239项行政许可和19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实施情况进行测评,并对外公布测评结果。测评结果作为评估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绩效、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改革进入深水区,风险和难度加大了,不能靠改革者“拍脑袋”。应逐步从“摸着石头过河”过渡到让法律制度来规范改革行为。就四川来说,应该把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切入点
记者:四川目前正在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你对四川的行政效能建设怎么看?
马敬仁:四川现在推进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与深圳当年的改革目标是一致的。我来过成都,感觉到这里有很好的改革条件,整个政府的管理系统还是比较规范有效的。尤其是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拥有了先行先试的“试错权”,为改革创新进一步拓宽了发展思路。但也感觉到有些方面是比较滞后的。
记者: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马敬仁:比如在改革的观念上,虽然也提出了一些绩效为本、服务为本的理念,但这些理念在有些部门、管理中还没有渗透到制度安排中,在公务员的行为方式中也没有贯彻体现这样的理念。就成都而言,整个政府格局处于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过去传统的体制、机制还在起作用,新的制度、机制虽然正在发育之中,但没有大的突破。
记者:能否以深圳的探索对成都乃至四川将来的行政效能建设提点建议?
马敬仁:应该把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作为进一步发展的切入点。中央提出大部制改革,可以在这方面做一些探索。首先可以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这种分离来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来建立这样一个组织系统、政府工作的体系,创新政府管理模式,真正建立服务型政府。过去,我们政府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在一些公共服务领域中确实存在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建设服务型政府不是什么都由政府来做、都由政府来提供,要启动非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来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培育引导非政府组织、社会力量更加有效地参与到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来,这是政府的责任。记者:为了打造一个高效、有责任的服务型政府,我们还应该在哪些方面着力?
马敬仁:建议在效能建设中,首先要突出法律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标准,要把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要求贯彻到行政效能建设中来。效能建设应该先出台一个办法,广泛征求各个阶层、不同群体的意见,在百姓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形成效能建设的方案,形成政府部门主导、各行各业参与的格局。在这个过程中,应让法律制度来规范改革行为,不能靠改革者“拍脑袋”。
记者:建立一个问责体系也非常重要?
马敬仁:建立健全一个系统化的问责体系,确实可以有效地改变目前因部门林立而产生的权责不清、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除此之外,还应推进和完善人民群众参政和参与的制度性建设,让人民实实在在地参与到管理和决策中来。必须意识到,公民素质是政府绩效评估很关键的一个指标,一个好的政策到下边执行会出现问题,一是可能因为决策本身有问题,还有些是因为社会管理基础薄弱造成的。过去,在这方面我们欠债较多。为此,政府要不断地持续地抓好公民素质工程,公民素质高了,参政议政能力也会水涨船高,参政议政能力强了,政府决策也会更加民主、更加科学、更加有效。
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