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是社会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责任人,党和人民所以授权领导干部,是要求任职者承担相应的社会职责。因此,领导干部必须头脑清醒,常思权力之源,常怀自励之心,慎用手中之权。尤其是“一把手”,要用好“四权”,即:签字权、办证权、表态权、话语权。
“签字权”是领导干部履行职务的一种方式,必须在权力范围和制度范围内行使签字权,超越范围就是“越权”,不遵守制度就是“滥用权”。为什么许多干部群众要找主要领导解决问题?原因之一就是有些“一把手”把签字的手伸得过长、展得过宽造成的。当前,工程项目、人事调整、公共财政调度、专项资金安排、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出让管理等等,都是需要领导干部沉着应对、谨慎用权的热点问题,决策要通过集体研究,签字要有程序规范。
“办证权”是行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用好办证权也要有程序规范,程序操作要阳光、透明,接受监督。现在实行“行政审批集中办理、现场办理、限时办结”制度,对于规范领导干部行政行为很见成效,对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很见成效。需要强调的是,“限时办结”并不是说可以减少程序,一旦减少程序,就会给错误办证、乱办证、办“人情证”、“关系证”,乃至“拿钱就办证”者提供可乘之机。
“表态权”是决策权的表现形式之一,领导干部随时随地都可能面临“表态”。尤其要强调的是,领导干部在公共场合的表态,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代表一级组织、一个部门、一个单位行使集体领导决策。因此,无论何时何地,领导干部在个人表态时都要讲政治、守纪律,要绷紧“两根弦”:一要有集体决策意识,二要有政策、法律依据。对于重大问题,党委(组)的决策一旦形成,个人就不能发“杂音”,更不能乱表态。
“话语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领导干部对话语权的把握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要充分尊重公众的话语权,二要站在党的立场上掌控、引导舆论。现在讲党务、政务、村务“三公开”,就是尊重公众的知情、决策、参与、监督等民主权利,但必须坚持“集中”。总之,领导干部既要有胸襟广开言路,鼓励说实话、讲真话,又要有气魄和能力阻止别有用心者说假话、说违背原则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