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必须以创新的思想理念为指导,确保《工作规划》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理念。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建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是预防的前提条件,预防是惩治的必然要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而是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既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加大预防工作力度,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努力把腐败现象减少到最低程度。要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
二是强化“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的理念。改革创新是党的事业发展的不竭源泉和动力。只有坚持改革创新,反腐倡廉才能始终保持生机和活力。改革创新成果要靠制度和法律法规来体现,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是改革创新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要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就要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权力制约、资金监控和从政行为规范,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司法体制、行政管理、社会体制、财税、金融、投资体制、国有企业等方面的改革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改革,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消除、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和漏洞,努力用制度的力量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强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的理念。《工作规划》涉及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各个方面,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既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重点工作的成效带动全局工作的开展,以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立体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行为失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围绕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权力的行使,制定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四是强化“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理念。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个方面进行专门部署是《工作规划》的一大亮点,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也应当看到,当前,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仍然存在。要真正贯彻落实好《工作规划》,就必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漠视群众疾苦和与民争利等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机制,完善和落实信访举报制度;着眼于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逐步建立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作者系辽宁省大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