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四川省纪委从恢复重建时起,就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为己任,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30年来,从探索到实践,从经验到制度,我省党内监督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加强制度建设增强监督刚性
党内监督制度逐步完善,形成了严密的监督网络,这是我省30年来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成果。
改革开放之初,我省各级纪委就积极协助党委建立党风工作责任制、纪委书记参加同级党委常委会议和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以制度奠定党内监督的基石。
1993年,省委出台《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档案的试行意见》,确立了纪检机关对干部提拔任用的发言权;1995年,《关于建立新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试行)的意见》出台,新提拔领导干部上任前要先打廉政预防针;2006年6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关于征求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防止带病提拔,让监督更靠前。
从1995年开始,我省逐步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及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至今年6月,已有近11万人次向组织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对216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函询。
今年8月,省委制定《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对党内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我省党内监督制度建设走出一条统筹安排,兼顾远图和应急的成熟路子。
适应形势发展提高监督针对性
防止以权谋私,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方面。30年来,省纪委针对不同时期党员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先后对党政干部参与经商办企业、乘坐超标准小汽车进行了清理,对利用职权多占住房、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和典型案件查处,成效显着。
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涉入监督的“深水区”。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和政府采购制度,清理“小金库”,以加强对财权的监督;全面推行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票决制、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等11项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以加强对用人权的监督。
一把手监督是监督的重点和难点。省委制定《关于加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见》,把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和厅(局)级后备干部纳入巡视范围;加大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力度,打破关系网,加大监督力度。近年来,我省先后有30余名县级党政一把手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畅通监督渠道让监督走向开放
30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500多万件次,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早在1990年,省监察厅就制定了《四川省行政监察机关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规定》;省纪委于2005年对外公布“84444444”廉政举报电话,当年受理群众电话诉求29600多件;2007年8月1日,省、市、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通“信访绿色邮政”通道。
2004年7月,省委建立专门的巡视机构,对21个市(州)、16个厅(局)、181个县(市、区)、1户省属国有企业、1所省属高校进行了巡视,发现了一批重大案件线索,为省委推荐了一批优秀干部。2005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对省直部门38个双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使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记者 陈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