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力度,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纪律保证。
充分发挥教育引导作用,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思想支配行动,思想和道德的蜕变是产生腐败的重要原因。因此,只有严格教育,才能在党员干部的思想上真正构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长堤,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自律能力。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群体,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对机关党员干部,以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深入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教育活动;对家庭,以珍惜家庭幸福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对企业,以守法经营为主题,开展遵守行业道德、反对商业贿赂教育活动;对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对社区和乡村,结合实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洁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的好风气。要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以案释纪、以案说法,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作用,提高规范干部行为的能力。要从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完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行规范约束。一是实行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通过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让领导干部自我“照镜”,引以为鉴,让党组织进一步考察了解干部,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评先树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谈话,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及时了解、掌握、督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三是深入落实办事公开制度。公开行政审批内容、程序、时限等,增强行政权力透明度;强化对招投标各项制度的监管,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竞争。
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提高对党员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通过监督制约权力,使之不被滥用,是克服、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措施。当前,应强化三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强化专项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形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要害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要组织协调好审计、检察等部门,不断拓宽领导干部责任审计范围和领域,防止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拔”。要不断加大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过程的监督,防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二是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舆论监督,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曝光,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三是强化群众监督。对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部门,继续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增加收费和审批透明度;对窗口单位,深入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督促服务质量的提高;对党政机关和执纪执法部门,建立完善社会投诉举报机制,发动群众对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人员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进行全方位监督。(作者系山东省安丘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