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廉政网——浅析国有资产流失中的职务犯罪手段及预防 久发365电子游戏网址多少_365提款会被冻结卡吗_365bet有app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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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析国有资产流失中的职务犯罪手段及预防

        【字体: 】 【编辑日期:2010/4/30】 【作者:监察局】【阅读:】

        编者按:四川省绵阳高新区检察院陈安检察长撰写的《浅析国有资产流失中的职务犯罪手段及预防》“检察长谈预防”征文,剖析了国有资产流失职务犯罪的七种犯罪手段,分析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因素,提出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有效运行的预防对策。最近,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工作实施意见》,绵阳有长虹、九洲、樊长钢、新华等企业列入全省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对象。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检察机关贯彻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要体现在“服务大局”的实践中,检察机关与国有公司、企业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强化预防监督,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重点环节开展预防,尤其是在投资决策、资本运营、工程建设、财务管理、营销采购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犯罪苗头,防范国企负责人腐败于未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及股份制改造的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向现代化企业迈进,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由于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管理人员趁机瓜分国有资产,将其视为国有资产私有化过程,有恃无恐侵吞企业资产,犯罪手段层出不穷,向智能化、现代化方向发展。虽然检察机关提出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的宗旨,并积极查办发生在企业中的职务犯罪行为,为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做出了贡献,但从近几年来的办案实践来看,在此过程中国有资产因职务犯罪造成流失的情况不容乐观,国有公司、企业负责人犯罪数额惊人,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职务犯罪:化公为私、损公肥私,将国有资产占为已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造成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一、国有资产流失中的职务犯罪手段

          1、利用与境外公司的经济往来,擅自截留应收货款,从中贪污

          与境外公司的交往中截留应收货款一般不容易被发现,原因是:国有公司与境外公司的人员往往是单线联系,又多半是公司经理或部门经理负责与境外联系,公司对境外客户是保密的,其他人很少知道。境外公司与国有公司之间对账非常不规范,有些根本没有对账,而且由于在会计账上不是跟单对应记账,而是按每笔发生额记流水账,只要业务不停地做下去,在没有与境外公司结算的情况下很难发现问题。以成都某经济公司经理刘某挪用、贪污犯罪为例,为了自己后半生出路,指使公司的客户香港某公司将本公司结算外汇九十多万港币划入香港人林某账上,由其帮助买外国国籍,为了出国中转方便,通知客户港方公司将本公司应收货款一百九十多万元港币汇入合作伙伴香港人林某帐上,由其负责帮助买房。就这样,国有公司近三百万的资产就被刘某挥霍了。

          2、利用资产重组机会,在国有公司的股权或债权上做文章

          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在公司面临经营困难时,多数公司选择资产重组,有些是与其他公司合并,有些则是自己公司内部资产整合,在此过程中,部分管理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大肆侵吞国有资产。主要表现有:1、在国有公司产权转让、减持过程中低估国有资产价值甚至无偿转让;2、以高价收购其他公司,或者以名不符实的其他资产冲抵国有公司的债权;3、长期不收回应收款,造成不良资产的局面,进而将公司应收款剥离或进行虚假置换,达到侵吞应收款的目的。

          以广东某经济发展公司为例,该公司在经营较好时净资产最高达五千万元,先后在上海注册了沙田房地产公司、明泉房地产公司,在西安注册了龙安房地产公司,且成功运作了几个地产项目,收回了投资且获取了丰厚利润。当时这几家地产公司都有几百万元的资产,然而在地产项目运作完毕后,该公司经理陈某以这几个公司负债经营为名,仅凭个人签字就把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曾是公司员工的管理人员。巨额国有资产就这样流失了。

          3、在公司投资过程中挪用公款、借鸡生蛋

          在公司投资过程中挪用公款进行个人投资较为普遍,其投资的业务大多与公司投资业务相关。名义上是公司投资,但暗中有个人投资,营利归个人,亏损归公司。

          原中行蛇口支行行长张某(兼任中新实业有限公司经理),在公司投资惠阳市地产过程中,将公司公款五百多万元用于本人与三个手下共同投资地产,如果投资营利就归个人所有,然后将本金迅速转回公司投资的项目上,如果投资亏损则将这项投资算在公司头上,由于房地产过热,中央采取贷款紧缩政策,使投资地产项目的资金难以收回并造成亏损,张某企图将个人投资算在公司账上,但被检察机关及时查处。

          4、犯罪人在国有公司或企业任职同时,另外成立一家与自己有利益关系的新公司

          新公司的类型分二种:一种是与国有公司业务有联系的关联公司,与国有公司进行合作,进行不公平交易,从中大赚国有公司的利润;一种是与国有公司业务性质相近的公司,将国有公司营利业务转移,或将公司的固定客户转移,以壮大自己私营公司的实力,在很短时间内迅速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同时也为犯罪人将来准备了退路。

          如深圳某商业机器有限公司经理眭某,在负责公司制卡过程中,自己同时成立另一间制卡公司——荣明达实业有限公司,不仅使用公款作为私营公司的启动资金,还对有关的电讯客户吹嘘荣明达实业有限公司实力强大,将本公司的正常业务转移给私营公司,制卡的订单主要转给荣明达实业有限公司做,造成国有公司业务日益萎缩,而私营企业业务却蒸蒸日上,不到两年时间,荣明达实业有限公司从一个一百多万元的小公司发展成为有两千多万元资产的大公司,迅速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国有公司与他人合资成立一个新公司,实际上出资的只有国有企业或者大部分是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国有企业在资金或业务方面对新成立的企业照顾有加,美其名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如果新成立的公司发展壮大了,我们就会发现,合作方慢慢占有控股地位,国有企业股份逐渐萎缩,而且原来国有公司的业务、客户也转移到新公司去了。上海某劳动人事服务中心经理梁某,在公司从事经授权的人事、劳动等方面的经营中,同时成立职工个人持股的迅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劳动人事服务中心的部分业务逐步转移到迅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使原先只有几十万元人民币的小型中介服务公司,在二、三年内迅速发展成为千万元资产的大公司,其个人每年从迅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分红几十万元人民币。

          5、不遵守财务制度的规定,滥发公司奖金或提成,私分国有资产

          私分国有资产的犯罪手段很多,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将公司应收款截留入所谓的“小金库”,然后集体私分;2、在经济往来中居上游的公司,将收取的回扣入所谓“小金库”,然后集体私分;3、行政事业单位将一些小的收费不入账,而入工会账进行私分;4、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故意低估国有资产价值,从中私分;5、在国有企业改制中,行政主管单位人员违规入股,对评估前的国有资产在经营中进行私分。私分国有资产犯罪现象在新刑法颁布前就存在,目前有许多人仍然认为这仅仅是违规行为,而且法不责众。实践中,由于该犯罪操作性差,如违反国家规定太笼统,难找到具体明确的规定,只有宽泛的规定。

          如绵阳某工程设计公司负责人黄某,为了达到私分公款的目的,强行将公司的正常设计业务说成是行业中所谓的“炒更”业务,然后截留公司应收设计费,将本属公司的业务利润作为参与设计员工的提成集体私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三台县团结水库管理局谢某,经过领导集体讨论决定,认为正常的工资、奖金过低,将近百万元的巨额公款以为员工发放资金、福利的形式进行私分。目前社会上对私分国有资产犯罪认识不足,认为单位负责人没有把钱放到个人口袋里,没必要那么认真,而且这种行为关系到大家的福利,涉及公司所有员工的利益,所以最好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也不要管这些事情,使得此类案件查处有一定的难度。

          6、内外勾结,故意制造投资失误或到期故意不收回投资及利润,制造呆账、烂账;或者以公司名义搞项目,实际上是个人从中得到利益

          该投资分为两种:一种情况是国有公司负责人与熟人或朋友相互勾结,拍脑袋进行决策,投资后缺乏监管,通过合作方将大笔资金几经转手落入个人腰包,然后将公司项目尽可能搞成瘫痪,账目尽可能搞乱,合作者也不见踪影,导致项目运作不正常,最终成为赚钱赚不到、想扔又扔不掉的项目;另一种是虽然没有与合作方相互勾结,但因个人也想从投资利润中分一杯羹,合作方抓住这个弱点想尽一切办法捞取投资者好处,导致项目瘫痪。这类投资中都存在着一些行贿、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当然犯罪发生地主要在投资当地,而且投资项目的合作方在犯罪中起关键作用。

          如上述公司经理刘某挪用、贪污案件中,她与上级主管领导时任某区商业局局长陈某合谋,与苏某在山西省投资房地产项目,以该公司名义与苏某所在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地产项目合同,实际上三个私下商定以个人名义与当地合作方共同开发地产项目,启动资金一百五十万元全部由刘某公司支付,最终地产项目瘫痪了,合作项目连账目都没有,合作方的人也不见踪影。又如某社会保险公司投资大连地产过程中,公司决策者认为公司有闲置资金,又有相熟朋友介绍,未经认真项目考察,便决定在大连投资二千多万元人民币搞房地产,投入之后才发现,规划用地太偏远,如果建好楼房亏损更大,只好找合作方到处求人进行土地置换,为了能换成土地,只能忍受一些经济损失,其中便宜的自然是合作方,换了地块后又要平整土地,公司又投入二百多万元人民币,但是有关证据显示平整土地不需要那么多钱,又是便宜了合作方。因为当地经济发展不起来,建好楼房也用不上,卖地又没人买,只好让空地闲置,最后,该土地以六百多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了当地的合作方,国有公司白白损失了千万元人民币。这次得到经济利益的仍然是合作方。而原公司经理与当地的合作方相处关系十分融洽,经济利益均沾。

          7、在公司重大项目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