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预防腐败局将通过采集分析有关信息,建立反映廉政状况的指标体系,从而提高预防腐败的科学针对性。这是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的信息。
马指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第一项职责是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建立预防腐败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采集和研究分析腐败状况以及相关信息,分析识别腐败高风险的领域和部位,建立反映廉政状况的指标体系;推动建立腐败预警机制;强化检查指导,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项职责是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防治腐败工作。这是国家预防腐败局一项有特色的职能,具体包括:提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腐败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商务活动领域防范商业贿赂;在农村自治组织和城市社区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在全社会开展廉洁教育,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
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第三项职责是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这方面的工作主要包括:在符合我国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争取技术支持和相关帮助;对其他国家的预防腐败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开展积极、稳妥的信息情报交流;加强各种国际交往中的预防腐败工作,维护国家形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