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宇在《炎黄春秋》发表文章,提出党内权力制衡“三步走”观点。
第一步:党委分权
我们不允许多党轮流执政,也不允许党内搞派别之争。建议改变近20年各地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原地踏步的状态,变党代表常任制为党代会常任制。即:以现行党委会为框架,分设党的决策机关──常委会;执行机关──执委会或书记处;监督机关──监委会或纪委会。科学的党内权力相互制约,只会更好地聚集党委、执委、监委班子的人气。这种党内权力相互制约既符合党的八大精神,也符合51年前毛泽东关于建立“党的国会”的设想。同时会加强和改善而绝不会削弱党的领导。随着党内权力的科学分解,发展党内民主也必将取得实质性成效。
第二步:党政分工
执政近58年,党政分工则势在必行。从某种意义上讲,党的先进性建设也应体现在有无科学的党政分工上。党政分工实难推进(个别地方和部门甚至将改革初已取得的分工成果又退回去了),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党内权力相互制约的前提基础。太多的事实不断证明:党内如无科学的权力相互制约,党政难有合理分工。
第三步:党政分开
如果说党政分工是加强党的领导的第一步,那么党政分开则是改善党的领导的第二步。党政分工,是为解决执政后日益严重的“党不管党”状况,是为保证“常委的同志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党政分开,则是为实现由党在执政中的微观管理向宏观领导的科学转向。只有在党政分开的前提下,我们党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科学的定位: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才能由具体事务的执行者、管理者,上升为宏观战略的决策者,大政方针的制订者,立法建议的提出者,重要干部的推荐者。